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2日--2023年12月5日(10个工作日)。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联系方式:0913—****点击查看512
传 真:0913—****点击查看094
通讯地址:**市**区**街农园路4号
邮编: 714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报告类别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内容外) |
1 | 一般固废加工项目 | **省**市**区官底镇张堡源村1号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公司 | 2023.****点击查看.22 | 报告表 | 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