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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省实施中 华人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办法》等有关规定,受**省生态 环境厅的委托,我局拟按照《海洋听证办法》举行《高栏港石化 区市政公用设施一期工程(五条道路)环境影响报告书》公开听 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高栏港石化区市政公用设施一期工程(五条 道路)
二、建设单位:****点击查看
三、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高栏港石化区内,**高栏 港石油化工区位于南水岛与高栏岛之间,分别为平湾五路、石化 六路、平湾二路(中)、平湾二路(南)、石化五路。前述市政 道路占地范围大部分土地由原海域推填而成,填海施工时间为2008 年 12 月-2011 年 1 月。
四、听证会时间、地点
听证会拟于 2024 年 11 月 6 日上午 9:00 在**市生态环境 局四楼 409 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形式举行(如具体时间和地点如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
五、听证参加人报名方式
与本项目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申请作为听证参加人 参加听证会。听证会实行自愿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本市单位代 表和公民可通过“****点击查看环境局官网”“****点击查看政府网 站”自行下载填写报名表,连同其它报名材料,通过以下方式之 一进行报名:当场递交或邮寄到指定报名点、以电子邮件附件形 式发送到指定邮箱报名。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届时将邀请参加听 证会,逾期将不予受理。
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10 月 29 日
报名地点:**市**区红宝路 97 ****点击查看环境局 906办公室
报名邮箱:sthjjhpk@zhuhai.****点击查看.cn
联系电话:****点击查看405 联系人:刘工
六、听证参加人享有的权利义务
(一)听证参加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准时参加听证会;听 证会代表有权对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 见和咨询;听证会代表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或者未经允许中途退 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二)听证参加人应当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点击查看环境局
2024 年 10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