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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生产设备网络竞价公告
受****点击查看委托,****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将对以下标的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承租方及成交价格,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是否资格预审 | 是否有优先购买权 | 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加价幅度(万元) | 网络竞价起止时间 | 延时竞价时长 | 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 查看标的明细 |
1 | ****点击查看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生产设备 | 否 | 否 | 186.8448 | 186.8448 | 2 | 2024-10-30 09:30:00 至 2024-10-30 10:30:00 | 5分 | 2024年10月30日09时30分00秒 |
二、本次交易仅限于网络竞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交易必须通过网上注册、网上填报相关信息、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并通过资格预审(未要求进行资格预审的标的无须进行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方可参加交易活动。
三、本次交易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
见交易公告、交易须知、上表查看明细中的“查看”一栏及交易相关法律、文件。有意者可登陆**市公共**网上交易系统(http://ggzy.****点击查看.cn/)查询。申请人可于2024年10月16日08时00分至2024年10月29日17时00分,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交易文件,并按上述资料规定的操作程序****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参与交易活动。
本项目需要办理数字证书(CA锁)。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站链接http://ggzy.****点击查看.cn/zlxz/4018.jhtml
四、本次交易在网上公开进行。
1.报名开始时间:2024年10月16日08时00分
2.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9日17时00分
3.标的查看:本次网络竞价不组织集中看样。
4.标的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五、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国境内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六、竞买申请须提供以下材料:
自然人凭身份证;单位凭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则需提交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联系方式:
1.****点击查看(委托方)联系电话:136****点击查看5889
2.****点击查看财政局(行政监管)联系电话:(0731)****点击查看8133
3.****点击查看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31)****点击查看9011
4.****点击查看 联系电话:189****点击查看2350(徐女士)
5.网络交易系统操作咨询 联系电话:(0731)****点击查看8268
八、标的基本情况
出租标的由两部分组成,具体如下:
1、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项目位于**市**区**街道竹埠村,规划总用地约160亩,包括****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重金属****点击查看公司享有权属的约138亩工业用地(出租方已租赁取得上述土地的使用权),其余用地为规划城市道路,土地情况为污染管控地块。地上建构筑****点击查看结构厂房和棚架共计约5785㎡,未办理权证。
2、生产设备。生产设备位于**市竹埠****点击查看公司的2栋厂房内,并配备相应的设备电控房,主要生产设备有建筑垃圾成套设备(大破碎机)和全自动砌块成型机生产线成套设备,具体设备情况及明细详见现场实物和评估报告清单。
九、项目(标的)出租起始价
标的含税年租金起始价为人民币186.8448万元,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最终承租方。
十、项目(标的)的其他情况
1、本项目于2016年建成投产,厂房及设施设备比较陈旧,部分设备已经锈蚀,出租方按标的现状出租,不保证厂房及设施设备可用性、可靠性、符合性,其维修维护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
2、出租标的内有原租户两条洗沙生产线设备、配套设施及原辅材料,出租方按现状出租,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须配合出租方完成相关腾退与处置工作。
3、公司原股东在本标的项目现场存放了部分未售出或处置的成品等物料,需占用部分场地直至上述成品等物料售出或搬离,承租人需按此现状接收标的项目。
4、部分出租土地为竹埠港“退二进三”完成征收工作的国有建设用地,目前该场地已调整和退出污染地块名录,但根据环保和城管部门场地建设的相关要求,若恢复场地的生产经营,需委托专业机构编制场地专项环境风****点击查看生态环境局备案,****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办理安全生产评估审核,同时需要按照专项环境风险管控方案、安全评估方案等要求落实相关管控措施。上述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出租土地为污染管控地块和暂未开发利用土地,其远期规划为商住及公共用地,租赁期内如遇行业管理政策调整、规划调整及区域开发等不可抗力因素,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收回该租赁土地及房产。解除合同、收回资产不视为出租方违约,出租方不对此承担补偿或赔偿责任。如遇上述情况,出租方将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承租方做好搬迁工作,承租方应积极配合,并承诺服从出租方的安排。
6、本项目可能因噪音、扬尘、污水等对周边居民或组织的生产生活造成不利影响,承租方须按国家规定做好隔音降噪、除尘、净化等环保措施,确保各项指标符合国家规定,并自行解决居民或组织反映的任何问题,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出租方为此协调相关部门、受到有关处罚、参加有关诉讼而支出的任何罚款、补偿、赔偿及工作费用。
十一、承租要求
1、本项目成交后,承租方须于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将押金(即成交的年租金)及首年租金****点击查看银行账户。逾期未签订合同和缴纳相关费用的,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将扣除承租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并取消承租方承租资格。承租方需在每一租赁年度末前30日内缴纳下一租赁年度租金。
2、本项目租赁期限为5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从第三年起,年租金在上一年度租金上递增5%。
3、鉴于经营场地需完善相关手续并全面整修,且设施设备需重新保养维护,出租方在第一租赁年度内可以考虑给予承租方一定期限的腾退和生产准备期(具体时长视承租人后期投入等实际情况签订正式租赁协议进行确定)。
4、如自然人竞租成功的,须按要求成立法人机构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协议,取得相应经营所需的资质、行政许可、证照等履行协议约定内容。
5、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须按要求接收和承担****点击查看地区的建筑垃圾处置任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租赁合同期满前,如双方无续租意愿,则一方须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另一方,承租方须在租赁期届满后一个月内完成场地腾退工作,并与出租方结清所有费用和办理移交手续。逾期未腾退的,出租方有权代为处置承租方资产并无须通知承租方到场,出租方清理、处理该等物品产生的费用、所造成的损失以及将该资产恢复原状产生的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腾退完成前出租方按照合同约定租赁价格继续收取租金,在腾退完成且无扣除承租押金的任何事项后,承租押金由出租方无息退还。
7、承租方在租赁期内须合法、规范经营,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违规接收和处置无处置资质的危废、有害物质等。必须从事与用地规划意见许可的用途相一致的业态,需含建筑垃圾回收、处置、加工、综合利用等或相近业态类别(具体以生态环保、****点击查看政府职能部门的最终要求为准)。所需的相关审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登记、生产许可、排污许可、环评、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等资质、证照、行政许可)按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自行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如须出租方配合办理的,出租方可配合相关工作,但不作为出租方必须履行的义务。承租方在租赁期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行承担生产经营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等所有风险。
8、承租方承租标的后,不得将标的资产擅自整体或部分转租,若确需将标的资产分租给第三方,承租方须事先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将分租的合同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后方可分租。
9、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内不得**、改建、扩建相关建构筑物,确需对场地进行修缮改造、安装或升级生产经营设备等,在符合相关地块管控要求、政策要求及不降低出租方原有房屋、设施设备等的功能和价值及不影响安全的前提下,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承租方自行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建设、改造并承担费用。
10、本项目成交后,租赁合同期内承租方应妥善保管和维护标的资产,在租赁前移交时应充分了解标的资产的情况,合同到期或终止后承租方按照出租方交付的资产可正常使用的状态还给出租方,如标的资产出现遗失、损毁等情况,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提出赔偿。租赁期内,承租方新投入的任何设施设备及装饰装修,合同期满后除可移动部分外,其他已与本项目标的房屋建筑物、地面及机器设备形成附合且不可拆除,或者虽可拆除但拆除后将导致出租方房屋、土地或设施设备受损、影响正常使用或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承租方不得拆除且须全部无偿移交给出租方,承租方不得主张任何权利。具体可移拆和保留内容,以移拆前双方现场确认为准。
11、租赁期内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及自有资产的维护、维修及物业的管理,出租方定期或不定期对资产的完整性和维护情况进行盘点和巡查,承租方应无条件配合和整改。
十二、标的资产交接要求
1、出租方在收到承租押金及首年租金后迅速与承租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承租方在收到出租方资产交付通知后,5日内完成资产交接(按照协议约定的范围和方式交付)。
2、费用的承担:出租标的交付前应缴纳的水电费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交付后一切因承租方使用出租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费用(包括水、电、气、电信、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3、标的资产以现状进行出租和交接,若无重大变化成交租金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十三、特别声明:
1.本项目公告期自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29日(10个工作日),请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联系****点击查看并提交相关资料(联系人:徐女士,联系方式:189****点击查看2350)。
2.保证金逾期不到账的,****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交易中心不予受理,所造成的所有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3.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点击查看交易中心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承租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竞买该项目及项目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意向承租方如****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交易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租赁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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