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土地复垦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厅委托**自治区土地矿****点击查看评审中心分别于2024年11月23日、12月15日组织有关专家对《****点击查看**自治区**县程巴铜多金属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修编)》、《**天圆****点击查看公司**县雄村铜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修编)》进行了评审。专家组认真听取《方案》提交人汇报,审阅了《方案》和相关附件,经质询和讨论,同意《方案》通过评审,并于2024年12月26日、12月23日分别通过了《方案》复核。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点击查看**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891-****点击查看532 0891-****点击查看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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