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对**生猪定点屠宰厂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进行公众参与信息第一次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 一 )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生猪定点屠宰厂迁建项目
建设性质:**
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点击查看工业园区**组团内,场址占地面积 8721m 2 ,总投资 3000 万元。本项目建设标准化屠宰区,用于屠宰,场地共分为三个功能区,分别为生产区、办公生活区、环保功能区。建成投入运营后,本项目年屠宰量为 15.5 万头生猪 / 年和 1 万头肉牛 / 年。项目建成后服务范围为**区牲畜定点屠宰、冷链配送,年生产时间为 330d ,每天工作 8 小时。
( 二 ) 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点击查看
联系人:吴真行
联系电话: 159****点击查看9669
联系地址:**市**区**镇兴湖村 3 、 5 组
( 三 )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机构名称:**云焜****点击查看公司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 183****点击查看7342
电子邮箱: ****点击查看@qq.com
( 四 )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以及主要内容
1 、通过现场勘查,了解工程周围环境状况并收集相关工程及环境资料,根据技术导则要求,完成报告书的编制工作,上报审批。
2 、按照《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技术导则要求,充分利用已有的技术资料并结合项目建设情况进行项目建设地区的环境现状评价和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以工程分析为基础,以施工期、运行期环境空气影响评价、水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措施的经济技术论证、清洁生产分析、环境风险评价为评价重点,同时对公众参与意见等做出分析,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与对策,保证公众利益,实现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和谐,实现三个效益的统一。
( 五 )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 、对本项目的建设有何意见和要求;
2 、对本项目运营期的环境保护有何建议或要求;
3 、对本项目运营期所关注和担心的环境问题;
4 、对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有何要求。
( 六 ) 公众意见反馈
自公示之日起至公示结束,公众可通过本次公示信息页面结尾处附件中下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详细填写后向公示上述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应提供完善的个人相关信息。
链接 : https://pan.**.com/s/1qb2wKKggahQ75bhlyYAATwpwd=yvrh
提取码 : yvrh
(七)公示时限
起止时间: 202 6 年 9 月 8 日起至 2026 年 10 月 15 日止。
****点击查看
202 6 年 9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