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县 中医院污水处理改造项目
二、拟确定**单位: ****点击查看**公司
三、公示期限: 3 个工作日
四、异议受理:各有关当事人对上述结果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单位纪检室提出质疑,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逾期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 0518-****点击查看2066
五、后续事宜:如无异议,公示期结束后,请**单位及时联系我院 总务科 办理后续合同签订等事宜。
联系人: 吴老师
电话: 1 ****点击查看497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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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6 年 10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