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发改审批〔2024〕1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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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单位关于申请审批东南产业园道路提升一期工程及市政雨污水管网修复及改扩建工程(吉山路)项目建议书的函(榕投发函〔2024〕89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东南产业园道路提升一期工程及市政雨污水管网修复及改扩建工程(吉山路)项目建议书。现将具体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东南产业园道路提升一期工程及市政雨污水管网修复及改扩建工程(吉山路)(项目编码:****点击查看)
二、项目业主:****点击查看
三、建设地点:**县青口镇
四、项目建设必要性:为进一步提升东南汽车城交通路网水平,为周边群众提供便捷交通环境,建设该项目是必要的。
五、建设内容和规模:吉山路设置桥梁 70m/1座,起点为祥青路交叉口,终点至义溪路,长约715m。车行道及人行道拆除重建、桥面铺装修复、**给水接驳管道、雨污管道**及修复、**电力管道、**通讯管道、**照明工程、绿化景观修复、**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约3250.94万元,建设所需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七、建设工期:24个月。
请项目业主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专此函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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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