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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澄清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招标文件内容作澄清如下:
1. 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九、其他材料2)企业“近3年(2021年1月至今)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扫描件。
修改为:近3年(2021年1月至今)发生的重大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投标人败诉的,且与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