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为进一步完善本次环境检测服务项目招标工作,明确项目服务范围及报价规则,现对本项目原招标公告相关条款作出补充更正,本补充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内容与原文件不一致,以本补充公告为准。现将具体补充内容公告如下:
一、补充更正内容;
对原招标公告附件《项目业主采购需求书》第六点采购内容和采购要求中的第6点(排污许可证更换)服务内容及报价范围条款进行补充新增:本次招标原有环境检测相关服务报价,不含排污许可证更换相关服务费用。排污许可证资料整理、申报填报、材料递交、变更换证、年审复核、整改协助、台账配套整理等全套排污许可证更换相关服务内容,由各投标人根据自身服务标准、人工成本、办理周期、服务保障等情况,单独另行自主报价。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单独列明排污许可证更换服务分项报价,明确服务明细、收费标准、服务周期及售后保障,该分项报价计入本次项目总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合同签订及最终结算的重要依据。
二、其他事项说明:
1. 本补充公告为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潜在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2. 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其余条款内容保持不变,继续有效。
3. 各潜在投标人请严格按照本次补充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完整、规范填报对应分项报价,未按要求单独报价的,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点击查看;
联系地址:**市沐溪大道13号6号楼一楼总务科;
联系电话:0751-****点击查看622。
特此公告。
****点击查看
2026年10月21日
文稿:陈诗坤
编辑:蒋喜梅
责编:黄瑞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