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华清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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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处理厂二期工程(第一阶段)(勘察设计)招标文件预公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处理厂二期工程(第一阶段)已由****点击查看开发区产业发展局 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 ****点击查看 ,建设资金来 自 自有资金、银行贷款 ,项目业主为****点击查看,招标人为****点击查看,委托代理机构为为****点击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约38885.33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28919.12万元,本次招标方案设计**工程费限额28919.12万元。建设规模:拟**处理规模为1.5万吨/****点击查看处理厂一座。建设地点:工程位于石化区 。 2.2招标范围:岩土工程勘察(含测量)、方案深化、初步设计(含扩大初步、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配合服务。 2.3服务期限:设计周期90日历天,其中:勘察周期满足设计进度要求,方案深化、初步设计(含扩大初步、概算)4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45日历天。 2.4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勘察成果满足设计要求,设计成果满足任务书要求和招标文件规定设计深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处理厂二期工程(第一阶段)(勘察设计)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备①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或者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由具备上述①和②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要求: 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为应承担设计任务且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并负责派遣主设计师。 (二)拟派项目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 3.3拟派主设计师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3.4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岩土类专业 的 注册土木工程师 执业资格。 (三)其他: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拟派项目主设计师、拟派勘察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公告内容 / 5.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址:**市镇****点击查看开发区海河路88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74-****点击查看603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福明路858号恒富大厦B座14楼 联系人:郑嘉凯、骆小彪、王敏妩 、滕钊纯、罗鹏 联系电话:0574-****点击查看6943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