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沙县项目环境保护评估监测项目采购公告

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沙县项目环境保护评估监测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于 2025-05-20

招标详情

三明市沙县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1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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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5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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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环保类项目招标1次,合作供应商1个,潜在供应商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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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点击查看受****点击查看委托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 闽**流防洪提升工程(**段)**项目环境保护评估监测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 项目名称:闽**流防洪提升工程(**段)**项目环境保护评估监测项目

2.项目编号:信乃诚沙采 [2025] 009号

3.招标项目和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合同

包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最高限价 (元)

招标要求和内容

1

闽**流防洪提升工程(**段)**项目环境保护评估监测项目

1

服务总额24.5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4.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登记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4.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4.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4供应商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环保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5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

4.6资格承诺函

根据闽财购[2024]6号《****点击查看财政厅****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1)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的,可不提供《****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2)若未提供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提供承诺函的供应商应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模板提供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4.7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开标现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除在响应文件中须随附《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附后)外,还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到开标现场。

4.8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5.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2025年5月20日至2025年5月26日,每天8:00—12:00、14:30—17:30(**时间),地点:****点击查看(**凤岗**西路19-2号),未经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的名称要与购买磋商文件的名称相一致,****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响应文件。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6.采购文件工本费:300元。

7.磋商时间及地点:2025年6月3日上午09:30、****点击查看(**凤岗**西路19-2号)。

8.以上如有变更,【****点击查看】会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网(http://www.****点击查看.cn:8000/#/home)进行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9.采购人:****点击查看

地 址:**区

联系人:朱先生 ; 联系方法:0598-****点击查看369

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凤岗**西路19-2号

联系人:小周 ; 联系方法:173****点击查看7708

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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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环保类项目共招标过 1 次; 共合作环保供应商 1
上次中标企业上次中标企业: 三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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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业务: 环境治理货物, 中标 3次, 占比 75.0%
重点地区: 福建, 中标 4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0 次, 中标金额 0.0
潜在竞争对手潜在竞争对手: 共 0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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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暂未找到相关数据,中标机会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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