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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关于**县2025-22****点击查看风电场项目地块用地规划条件论证和概念性规划方案的公示
**县2025-22****点击查看风电场项目地块位于人潮溪镇溇阳村、中里村、罗柳村**鹤村。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1591平方米(17.39亩),共10个地块,其中地块一至地块九拟建风力发电机组,用地面积均为399平方米(0.6亩);地块十拟建升压站,用地面积为8000平方米(12亩)。
该项目于2024年12****点击查看政府批准取得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复文件(湘政地〔2024〕2464号),土地报批用途为供电用地;2025年6月17****点击查看政府关于项目用途调整的批复文件(湘政地〔2025〕0858号),调整后用途为工业用地。项目已纳入**县人潮溪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重点建设项目计划,但未明确建设用地相关规划指标条件。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点击查看中心委托湖****点击查看监测所编制了《**县2025-22****点击查看风电场项目地块用地规划条件论证和概念性规划方案》。现将该规划方案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总建设用地面积为11591平方米,其中地块一至地块九建设用地面积均为399平方米,地块十建设用地面积为8000平方米。
地块一至地块九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风机用地),建筑间距满足《**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有关规定,风机设备建设完成后按相关部门要求及时恢复周边地面植被。
地块十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升压站用地),容积率不大于0.5,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15%,建筑高度不大于12米。停车位配建标准为不低于0.2个车位/1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按照不低于30%的车位比例建设充电设施。建筑间距满足《**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有关规定,建筑最小离界距离为4米。建筑风格体现现代和地方民族建筑特色相结合,建筑色彩总体柔和淡雅,整体风貌与周边空间环境和谐统一,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
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按法定程序进行公示。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我局反映。逾期未提出意见,视为认同,逾期不再受理。
公示时间:2025年7月31日至2025年8月14日(为期15天)
公示地点:人潮溪镇现场、**县公众信息网
受理电话:****点击查看020 139****点击查看1868
公示网站:https://www.****点击查看.cn/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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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