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华茂智能终端生产线环境治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长安华茂智能终端研发生产项目8号楼环保抽风补风工程)招标公告

长安华茂智能终端生产线环境治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长安华茂智能终端研发生产项目8号楼环保抽风补风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东莞市华茂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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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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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交易机构名称 公告性质
**华茂智能终端生产线环境治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华茂智能终端研发生产项目8号楼环保抽风补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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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点击查看受****点击查看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华茂智能终端生产线环境治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华茂智能终端研发生产项目8号楼环保抽风补风工程)。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华茂智能终端生产线环境治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华茂智能终端研发生产项目8号楼环保抽风补风工程)

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点击查看500.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华茂智能终端生产线环境治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华茂智能终端研发生产项目8号楼环保抽风补风工程)):

采购包预算金额:¥****点击查看500.00元

序号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华茂智能终端生产线环境治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华茂智能终端研发生产项目8号楼环保抽风补风工程)

1.00(项)

详见第二章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5日历天。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以下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点击查看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1.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见资格条件承诺函)。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见资格条件承诺函)。
1.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见资格条件承诺函)。
1.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见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华茂智能终端生产线环境治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华茂智能终端研发生产项目8号楼环保抽风补风工程)):

2.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http://www.****点击查看.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承诺函》(见投标函)。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3特殊资质: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企业资质证书且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17日至2025年03月24日,每天上午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省**市**街道**三路3号2栋11单元301室;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供应商应携带****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至采购代理处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售价:2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04月08日09时30分00秒(**时间);

地点:**省**市**街道**三路3号2栋11单元301室。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省公共**交易平台、****点击查看( http://www.****点击查看.cn/)。
六、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镇靖**路39号

联系方式:0769-****点击查看98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街道**三路3号2栋11单元301室

联系方式:0769-****点击查看35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旭

电话:0769-****点击查看3556

采购人:****点击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2025年03月17日


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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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号楼废气平面布置图2501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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