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县]蓝山县所城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EPC项目[变更公告]

[蓝山县]蓝山县所城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EPC项目[变更公告]

发布于 2025-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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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县所城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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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环保类项目招标3次,合作供应商1个,潜在供应商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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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县所城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EPC项目[变更公告]
【信息时间:2025-08-11 】

**县所城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EPC项目澄清答疑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县所城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EPC项目答疑如下:

问题1:①其他主要人员的配置要求设计负责人“同时具备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两项注册资格并存的人才稀缺,涉嫌排斥潜在投标人。

答:其他主要人员的配置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中的2.7 计划工期:90 日历天”。根据**县所城镇农村生活水治理项目施工方案,项目分20个月(2025年5月至2026年12月)实施。第二批资金实施内容及实施时间根据第二批资金下达情况调整。项目建设内容包括 9 处集中式(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11082 米主管网、126300 米接户管等,工程量较大,但计划工期仅 90 日历天,工期严重偏短。

答:计划总工期为90日历天,各投标人可根据项目应实施内容自行安排施工。

问题3:****点击查看公司,并早在**省备案,也已取得**省CA执业证书,在**省也做了很多施工项目。我司相关二建注册证书是属于**的,该项目能否使用**省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参与投标

答:省外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按招标公告第6.1条执行.

问题4:图纸工艺设计说明中格栅为机械格栅,而预算中是人工格栅,两者矛盾。

答:初步设计图纸中对于格栅表述有误,以初步设计概算文件中的“人工格栅”为准。同时招标公告2.3“建设规模”中的“接户管126300m”,修改为“接户管12630m”。

问题5:“考核依据: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以及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的复印件为准”。应同时四库一平台可查,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或以合同协议书为准。

答:环保项目的监管单位为生态环境部门,****点击查看建设部门,没有要求进行报规报建,因此业绩不强行要求录入四库一平台。

问题6:招标文件的两次类似业绩要求的单项合同金额数目不一致,应以哪个单项合同金额为准

答:招标文件中类似业绩要求表述无误,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4.1的类似业绩要求为“资格要求的工程业绩”,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0.1既明确了“资格要求的工程业绩”,也明确了“评审加分要求的工程业绩”。

问题7:“3.10 其他要求:(1)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环境保护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2)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任职资格及配备按《**省建筑工程****点击查看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20】208 号)规定。注: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格式自拟)按规定数量配备,不需列明具体人员信息及提供相关岗位资格证书等资料”。关键岗位人员是否指八大员,采用承诺制即可

答:关键岗位人员在招标公告3.3款中有明确表述,请投标人自行理解。

其他均按招标文件执行。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不影响投标文件的制作,投标截止时间不变,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原招标文件内容与本更正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以上更正内容敬请所有投标人自行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由此带来的不便,请各潜在投标人谅解。

招 标 人: ****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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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环保类项目共招标过 3 次; 共合作环保供应商 1
上次中标企业上次中标企业: 长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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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业务: 环境治理货物, 中标 10次, 占比 76.92%
重点地区: 湖南, 中标 13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0 次, 中标金额 0.0
潜在竞争对手潜在竞争对手: 共 0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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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暂未找到相关数据,中标机会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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