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县南区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3-10#楼、配套商业、幼儿园及室外附属预审澄清文件

环县南区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3-10#楼、配套商业、幼儿园及室外附属预审澄清文件

发布于 2024-10-15
**南区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3-10#楼、配套商业、幼儿园及室外附属预审澄清文件

上传时间:2024-10-15 00:05

文件编号 申请资格 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文件开启时间 文件开启方式 评审办法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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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 投标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的。

4、投标人须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