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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处理厂2025年度环境监测委托服务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处理厂2025年度环境监测委托服务(项目名称),比选人为****点击查看。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1 根据比选人所属28****点击查看处理厂需求,向其提供废水、废气、厂界噪声、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等专业化服务,****点击查看水厂污染物排放标准,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CMA检测报告。
2.2 服务对象及服务地点
序号 | 厂名 | 类别 | 地址 |
1 | ****点击查看处理厂 | 主厂 | **区李家沱街道西流沱 |
2 | ****点击查看处理厂 | 主厂 | **区江滨路东段510号 |
3 | ****点击查看处理厂 | 镇级厂 | **区木洞镇水沟街82号 |
4 | ****点击查看处理厂 | 镇级厂 | **区**镇大桥村**湾社 |
5 | ****点击查看处理厂 | 镇级厂 | **区**街道晓春村瓦庙桥 |
6 | ****点击查看处理厂 | 镇级厂 | **区南彭镇巨龙桥村石河堰 |
7 | ****点击查看处理厂 | 主厂 | **县三合街道**东路228号 |
8 | ****点击查看处理厂 | 主厂 | **县新**下游方向的原绸厂 |
9 | ****点击查看处理厂 | 镇级厂 | **县高家镇金刚碑村 |
10 | ****点击查看处理厂 | 镇级厂 | **县包鸾镇**村 |
11 | ****点击查看处理厂 | 主厂 | **区涪清路312号 |
12 | ****点击查看处理厂 | 镇级厂 | **区清溪镇龙云2社 |
13 | ****点击查看处理厂 | 镇级厂 | **区白涛镇小田溪陈家嘴 |
14 | ****点击查看处理厂 | 镇级厂 | **区南沱镇夏家村七社水晶湾 |
15 | ****点击查看处理厂 | 镇级厂 | **区李渡镇高岩口东路55号 |
16 | ****点击查看处理厂 | 主厂 | ****点击查看办事处新桥村二社曾家院子 |
17 | ****点击查看处理厂 | 主厂 | ****点击查看园区 |
18 | ****点击查看处理厂 | 主厂 | 彭水县汉葭街**河坝街 |
19 | ****点击查看处理厂 | 主厂 | 彭水县绍庆街道**居委10组101号 |
20 | ****点击查看处理厂 | 主厂 | **市**区文龙街道沙溪路沙溪村3组200号 |
21 | ****点击查看处理厂 | 主厂 | **区**街道**路42号 |
22 | ****点击查看处理厂 | 主厂 | **区**街道团结居委凉桥 |
23 | ****点击查看处理厂 | 主厂 | 石柱县**街道城南路38号 |
24 | ****点击查看处理厂 | 镇级厂 | 石柱县西沱**家槽西 |
25 | ****点击查看处理厂 | 镇级厂 | 石柱县沿溪镇滨****点击查看工业园区内 |
26 | ****点击查看处理厂 | 主厂 | **区土坎镇官滩村官滩租140号 |
27 | ****点击查看处理厂 | 主厂 | 酉阳县钟多镇何家坝村杉树湾 |
28 | ****点击查看处理厂 | 主厂 | 秀山县中和街道迎凤路285号 |
2.3环境监测服务内容
类别 | 监测项目 |
废水19项 | COD、BOD5、SS、动植物油、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TN、NH3-N、TP、色度、pH、粪大肠菌群数;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烷基汞 |
废气4项 | 臭气浓度(无量纲)、硫化氢、氨、甲烷 |
厂界噪声 | 昼间、夜间 |
2.4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内容
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pH、明渠流量计、温度计
2.5监测需求次数详见附件,具体频次以服务单位要求为准(按行业标准结合服务单位其他需求)。服务商根据比选人****点击查看水厂(含改扩建工程)环评批复附件中指定的监测****点击查看监测站房具体位置采样监测。
2.6委托服务时间:2025年4月至2025年12月,共9个月,各厂因上一合同结束时间不同,本项目起始时间存在不一致的情况,具体以实际为准。
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投标人具备省****点击查看监督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即CMA资质证书,证书有效期包含本项目的服务履约期),且检验检测能力附表要涵盖本项目“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氮、氨氮、总磷、色度、pH、粪大肠菌群数;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烷基汞;硫化氢、氨、甲烷、臭气浓度;厂界噪声”等项目。(提供上述项目相关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
3.3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金额不低于10万元的类似检测业绩至少一个,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及不低于合同金额50%的发票复印件(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尾页、签章页、主要商务条款页,应能清晰看出合同主体、签订时间、名称、价格等关键信息,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3.4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在服务期间所发生的所有安全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与比选人无关。(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5 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得被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罚款及以上的环保行政处罚。(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6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按以下(1)至(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1)若投标人****点击查看《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点击查看委员会根据比选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注:因“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不定期更新,****点击查看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黑名单公示为准))
(2)自2022年2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20年2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点击查看政府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全环保事故的,招标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2年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点击查看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4)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关系;
投标人须承诺不得存在(5)至(12)项情况(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点击查看.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点击查看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7)被国家、**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8****点击查看管理部****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9)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0)被**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9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投标人于2025年3月4日起****点击查看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点击查看.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点击查看.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投****点击查看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点击查看.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2、此****点击查看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点击查看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点击查看.cn)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4.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比选代理机构支付800.00元/份标书费(现金、微信、支付宝均可;推荐使用扫码方式递交),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1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3月12日14时30分(**时间)前,投标人自****点击查看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点击查看.cn);
5.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3月12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时间),地点:****点击查看中心(**市**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56号,近轨道交通3号线唐家院子站)。
5.3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3月12日14时30分(**时间)。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本次比选公告及比****点击查看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点击查看.cn)上发布。
比 选 人:****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河沟中北大楼五楼
联 系 人:袁老师
联系电话:023-****点击查看9354
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88号
联 系 人:罗辑
电 话:182****点击查看1922
招采中心:****点击查看中心
地 址:**市**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62号
联 系 人:叶老师、刘老师
电 话:023-****点击查看3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