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园区TWG-04地块工程及规划支路工程试验检测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质疑事项:质疑本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须同时包括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室内环境检测);质疑回复:(1)根据住建部57号令《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文件及****点击查看建设厅建《关于开展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重新核定工作的通知》建质函〔2024〕669号文件规定,并未取消室内环境检测资质,而是与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合并为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资质。(2)本项目分为两个总检测内容,其中**(****点击查看**园区TWG-04地块工程涉及室内环境检测,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规定: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故本项目设定资质不存在限制性或者排斥性。(3)根据住建部57号令《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文件及****点击查看建设厅建《关于开展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重新核定工作的通知》建质函〔2024〕669号文件规定,对已完成资质核定工作的检验检测机构提供具有建筑材料及构配件、市政工程材料、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检测资质的予以认可。(4)综上所述本项目不存在违反建部57号令《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及****点击查看建设厅建《关于开展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重新核定工作的通知》建质函〔2024〕669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也未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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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区富安路199****点击查看中心1号楼12层
联系方式:郭工、0558-****点击查看031、0558-****点击查看2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区富安路199****点击查看中心6F
联系方式:张本清、156****点击查看96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本清
电 话:156****点击查看9669
五、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