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方案审查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恰斯35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通过专家审查,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点击查看通途管制办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米力姑
联系电话:181****点击查看5583
附件:《**恰斯35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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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30日
经办人:米力姑﹒牙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