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潭县城罗家湾排水沟改造工程(二期)答疑澄清文件

湄潭县城罗家湾排水沟改造工程(二期)答疑澄清文件

发布于 2025-05-28

更正项:招标文件 更正前:第三章:阐述方案评分标准:项目负责人对项目情况进行阐述,包括项目背景、项目的主要内容、项目整体人员、时间安排等工作进行现场阐述。阐述清楚基本情况得1-2分;阐述条理清晰、内容全面得3-5分;未现场阐述的不得分。(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更正后:第三章:信誉承诺:承诺“我方在投标文件中的全部拟派人员目前均未在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职务,若我单位有幸中标,在本项目施工合同签约时,我单位在投标文件中的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其他人员能全部持本人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含注册证书)、岗位证书(含考核合格证)、 技术职称(如有)证书等证书原件出席合同签约现场,若有一人不能到场或不能出示证件原件的(除特殊情况 招标人同意外),均视为我方在投标时提供了虚假承诺,自愿放弃收回我单位在投标阶段提交的全部投标保证金权利。且在本项目施工过程中,我单位不会以任何理 由提出撤换或变更拟派项目人员 ”,计 5 分。承诺有保留意见的,不计分。承诺函需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 并加盖企业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