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重庆津山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公开选聘审计机构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专项审计】 公开选取【破产业务服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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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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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观韬(重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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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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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公司管理人公开选聘审计机构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专项审计
采购人 ****点击查看
投资审批项目
项目规模
资金来源 社会资金
项目实施地行政区划 **市**区
是否为行政管理中介服务事项采购
所需服务类型 破产业务服务
服务内容 详见《关于公开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中介机构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 需中介机构具备其中一项服务类型/资质子项
资质(资格)要求说明 (一)参选机构需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参选机构应具备相应审计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参****点击查看法院社会中介机构名册; 3.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处分、惩戒等不良记录; 4.熟悉企业破产法,在近三年内承接过破产清算或清算审计业务者优先。 (二)参选机构不存在下列可能影响忠实履行职责的情形: 1.与债务人、债权人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 2.****点击查看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三年内,曾担任债务人的财务顾问、法律顾问或者提供其他相对固定的中介服务; 3.****点击查看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三年内曾经是债务人、债权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或者财务顾问、法律顾问; 4.可能影响其忠实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三)参选机构工作人员不存在下列可能影响其忠实履行职责的情形: 1.本条第(二)款规定情形; 2.****点击查看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三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4.近三年内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行业处分、惩戒等不良记录的; 5.可能影响其忠实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其他要求说明
服务时限及说明 中选机构应当根据债务人破产清算进度需求,审计报告的初步意见应于2025年9月10日前完成,正式报告应于2025年9月25日前完成。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除非确有客观原因并得到管理人认可,否则不支付相关审计费用。
合同签订时限及说明 管理人将在2025年8月22日(含当日)前确定中选机构,相关机构应于2025年8月25日(含当日)前配合完成合同签订。
服务金额 ¥15000.00元
金额说明 报价方式为具体金额,报价范围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万元(含税包干价),超出报价范围的无效。
选取方式 择优+随机
需规避机构
规避原因
选取时间 2025-08-21 00:00:00
资质备案要求
采购人业务咨询电话 ****点击查看()
监督举报电话
备注
采购需求书下载 【破26】关于公开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pdf
附件(1)
【破26】关于公开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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