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海丰县城乡生活污水处理体系(农村污水治理全覆盖)建设项目(海丰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一期)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公开选取【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机构的公告

关于为【海丰县城乡生活污水处理体系(农村污水治理全覆盖)建设项目(海丰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一期)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公开选取【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机构的公告

发布于 2025-02-10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编码 采购项目名称 中介服务事项 服务内容 投资审批项目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项目规模 中介机构要求 备案要求说明 其他要求说明 服务时限说明 服务金额 金额说明 是否选取中介 有无回避情况 截止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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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乡生活污水处理体系(农村污水治理全覆盖)建设项目(**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一期)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按照国家及行业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标准、技术规范、规程,编制 **县城乡生活污水处理体系(农村污水治理全覆盖)建设项目(一期)的水土保持方案等,并经上级部门审批通过。
投资额(¥77,256,832.37元)
仅承诺服务即可
(1)中选单位在接到中选通知书后,须安排专职人员于15日内与业 主单位接洽并领取相关资料及签订合同; (2)中选机构若有违反《广****点击查看超市管理办法》有关 规定行为的,将依法依规处罚; (3)中选机构须对项目有关情况保密,不得与项目利益的人接触,做好资料保密工作,保证所有资料不外泄; (4)工作完成后,中选机构应将相关成果资料提交项目业主。
在收到完整文件资料的情况下,40个工作日内完 成并提交成果。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服务金额参考中华人民**国水利部水土保持 司《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用计列的指导意见》(保监 〔2005〕2 2号〕文件标准计算,最终服务金额以财政审核为准。
2025-02-12 17: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