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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资交告字[2025]184号
****点击查看政府批准,****点击查看**局委托****点击查看(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交易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
银地(G)[2025]-13号 | **区二号路以北、**南街以西 | 160471.73平方米(合240.71亩) | 仓储用地 | R≤1.0 | JX≤50 | L≥20 | 净地 | 50年 | 5,334 | 5,334 | 2025年08月22日09时00分 | 2025年09月01日16时30分 | 2025年09月03日11时00分 |
注: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公共**交易平台自然**要素交易市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系统
(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自动进入4分钟限时竞价等待期,限时竞价等待期结束后,交易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二、中华人民**国境内符合以下要求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联****点击查看交易中心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受让人的同时,联合竞买各方均需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联合申请竞买。
有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违反合同约定开发建设等不良行为的用地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均可参加网上交易活动。
四、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交易系统
查阅下载,并按照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五、注意事项
1.该宗地位于《**陵保护规划(2019-2035)》三类建设控 制地带范围内,按照《**陵保护规划(2019-2035)》及《中 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项目建设相关方案须报经文物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建设。 2.该用地成交后,竞得人缴清全部地价款后30日****点击查看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向竞得人交付土地。如涉及地上及地下未知管线迁移、建筑垃圾和土方清运等工作由竞得人自行解决,所产生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3.成交价款不包含其他行政规费(税)。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参加本次网上出让活动中遇到疑难问题,****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局联系。
交易中心地址:****点击查看市**区**中路51号****点击查看;
联系人:张女士、吴女士。
联系电话:0951-****点击查看025、****点击查看023。
2.出让人地址:**北街177号;
联系人:鄢先生;
联系电话:0951-****点击查看585。
3.数字证书办理:数字证书包括介质数字证书和移动数字证书,通过进入交易系统
,点击登录/注册办理。****点击查看**局 | ****点击查看 |
2025年08月0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