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粮储2025年纯电动扫路机采购项目公告

中山粮储2025年纯电动扫路机采购项目公告

招标详情

中山市粮食储备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3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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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80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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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粮储2025年纯电动扫路机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点击查看**集团官网获取询比资料,并于2025年7月8日9时3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粮储2025年纯电动扫路机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询比

采购控制价(上限价):217500.00元(含税价格)

采购需求:

1.本项目报价方式为统一报价。统一报价格式:XXXX.XX(报价上限为217500.00,百分比小数位数为2);不按要求报价按响应无效处理。

2.参数及品牌参考(或同等质量以上)

(1)纯电动扫路机数量:1台

(2)主要参数要求: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参数要求

1

动力电池容量

KW-h

≥27

2

行走电机峰值功率

KW

≥20

3

清扫宽度

M

≥2

4

垃圾箱容积

L

≥660

5

**箱容积

L

≥180

3.供应商应承诺提供上述产品及配件,或提供不低于同等配置的同类产品及配件。

4.定标方式: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有效报价中,报价低者中标)。

5.供应商应提供送货及安装服务,并向采购人提供一年的保修期,在保修期限内,供方承诺提供“三包”服务。

二、合格的的供应商资格: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点击查看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若供应商同时提供承诺函和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时以证明材料为准。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若供应商同时提供承诺函和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时以证明材料为准。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http://www.****点击查看.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报价;

8.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询比公告

1、报名方式:在线获取报名表,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于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7月7日9点前填写后的报名表请发送至邮箱****点击查看@126.com,邮件名称统一为“公司名+**粮储2025年纯电动扫路机采购项目报名表”。

2、询比公告获取地点:在线获取,****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官网或**粮储公众号上自行下载(见附件)。

注:供应商须填报准确的邮箱地址和联系方式。报名参加询比采购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特别注意:本公告在公告期限内等同询比文件,供应商无需另外获取。

四、提交询比保证金、响应文件内容、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供应商需按以下要求提交响应文件:

(1)包含自拟报价单填写的报价文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则提供营业执照;均需加盖公章);

(3)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供应商自拟)。若供应商同时提供承诺函和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时以证明材料为准。

(4)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供应商自拟)。若供应商同时提供承诺函和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时以证明材料为准。

(5)投标方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其他材料(如有);

提交响应文件即视为参加本项目询比,参加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注:若参与竞价的供应商提供的资料不齐全或报价不唯一或存在提交虚假材料的行为,采购人将否决其询比资格。

(6)供应商需提交询比保证金,询比保证金为¥435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仟叁佰伍拾元整),保证金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现金或转账方式提交到采购人,转****点击查看银行账户一次性汇出并到达以下账号,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

收款单位:****点击查看

账号:203****点击查看****点击查看100****点击查看41271

开户行:****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分行

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7月8日9时30分00秒(**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响应单位通过快递方式邮寄或现场递交响应文件(须密封)至采购人处。递交地址:**市**镇沙港东路31号(3号门)。

评审/开标时间:2025年7月8日9时30分。不组织供应商现场开标。

特别注意:投标人递送投标文件须以采购人签收时间为送达时间。送达方式通过邮寄方式送达,邮寄方式送达应以采购人实际签收的时间为准,而不是以“邮戳为准”。投标人逾期送达投标文件的,将被拒绝接收。

开评标条件:3家以上(含3家)供应商递交有效报价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出次日起三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公告媒体: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点击查看.cn/

(二)**粮储公众号(微信号:ZSGRSUB)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镇沙港东路31****点击查看公司

项目联系人:江先生

联系电话:0760-****点击查看3909

2、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名称:****点击查看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60-****点击查看8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