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测地点和水样数
**:共监测5份水样,用户水龙头水样5份水样。具体采样地点****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末梢水**路、****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末梢水建业路,****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末梢水西子路、****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末梢水疾控,****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末梢水紫光大道。
乡镇:共设置20个监测点,监测20份用户水龙头水样,覆盖20个乡镇,乡镇覆盖率为100%。具体****点击查看水厂、****点击查看水厂、****点击查看水厂、石弓水厂、****点击查看水厂、马店水厂、****点击查看水厂、****点击查看水厂、****点击查看水厂、****点击查看水厂、****点击查看水厂、****点击查看水厂、****点击查看水厂、****点击查看水厂、****点击查看水厂、****点击查看水厂、****点击查看水厂、楚店水厂、****点击查看水厂、****点击查看水厂。
二、 检测指标和判定标准
检测指标:共37项。常规指标31项包括1、色度2、浑浊度3、臭和味4、ph值5、肉眼可见物6、高锰酸盐指数(以O2计)7、 总硬度8、溶解性总固体9、 硫酸盐10、 氯化物11、 氟化物12、硝酸盐13、氰化物14、铝15、铁16、锰17、铜18、锌19、砷20、汞21、镉22、铅23、铬24、三氯甲烷25、一氯二溴甲烷26、二氯一溴甲烷27 、三溴甲烷 28、 三卤甲烷 29、 二氯乙酸 30、 三氯乙酸 31、菌落总数32、大肠埃希氏菌 33、总大肠菌群 34、溴酸盐 35、亚氯酸盐 36、氯酸盐37、氨(以N计)38、二氧化氯 。
判定标准:检测指标中出现1项及以上指标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5749- -2022) 规定限值的,该份水样即判定为不达标。
三、检测结果及评价
**: 监测水样5份,达标5份,水样达标率为100%。
乡镇:监测水样20份,达标20份,水样达标率为100%。
附件1:**县2024年第四季度水质监测结果公示表
附件2:**县2024年第四季度城乡用户水龙头水质检测结果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