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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门子U23分析仪采购比选公告
一、比选范围
详见《西门子U23分析仪技术条件书》
二、比选申请人(投标人)资格要求
1.比选申请人为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在本次比选中同时投标: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②****点击查看公司;③****点击查看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 30%);④被同一法人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⑤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⑥相互任职(相互任职的职务包括董事长、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可能产生利益冲突的职务)或工作的。
2.具有良好的财力、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专业技术、设备设施等方面满足技术条件书要求。
4.必须是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授权代理,授权代理须提供SIEMENS授权证书。
5.已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供比选保证金。
三、比选文件获取
比选文件一套,请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https://tang.cdt-ec.com/)、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站(https://www.****点击查看.com/)、****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https://www.****点击查看.cn/)、****点击查看(http://www.****点击查看.cn/)网站自行下载。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方式
1.截止时间:2025年6月4日下午14:00
2.收件方式:现场递交或快件寄送(快件寄送以经办人收到时间为准)。
3.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并盖章(封面标识“**公司 西门子U23分析仪报价文件”)。
五、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1.收件地址:**省**市**区江**进厂路(****点击查看行政楼二楼2006-2007室(物资部))。
2.比选人:****点击查看
3.商务联系人:孟秀强 0830-****点击查看075 /180****点击查看0178
技术联系人:徐灏川 173****点击查看4513
****点击查看
西门子U23分析仪
比选文件
二〇二五年五月
项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工程名称 | 西门子U23分析仪 |
2 | 工程地点 | **省**市**区江** |
3 | 比选范围 | 详见《西门子U23分析仪技术条件书》 |
4 | 承包方式 | 总价承包 |
5 | 质量标准 | 满足《西门子U23分析仪技术条件书》要求 |
6 | 交货要求 | 合同签订时确定 |
7 | 资金来源 | 比选人自筹 |
8 | 比选申请人资质等级要求 | |
9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10 | 投选有效期 | 为:60日历天(从投选截止之日算起) |
11 | 比选保证金 | 比选保证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6月4日14:00。 比选保证金存入账户: 户 名:****点击查看 开户银行:工行****点击查看支行 账 号:23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22102403 |
12 | 踏勘现场及标前会议 | 不组织。 |
13 | 投选文件份数及页码和小签 | 正本一份;电子版本1套(优盘)。 (1)投选文件从目录第一页开始连续、逐页编页码(包括无任何内容的页),位置:页面底端(正文以下空白处)。 (2)投选人应在编有页码的页面底端小签。小签可签全名,也可只签姓。 |
14 | 投选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 投选截止时间:2025年6月 4 日14:00(**时间) 投选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 快件递送以比选人收到为准。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
15 | 开标、评标 | 预计开标时间:2025年6月4日 开标地点:****点击查看公司行政楼二楼2005会议室 开标后立即组织评标。 |
16 | 评选方法及标准 | 综合评估法 |
17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为贰万元整。 |
第一章 比选商务部分
1.1 工程项目:西门子U23分析仪。
1.2比选人:****点击查看。在比选阶段称为比选人,在执行合同阶段称为买方。
1.3比选申请人:指响应比选、参加比选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比选阶段称为比选申请人,在中选以后执行合同阶段称为卖方。
1.4中选人:最终被授予合同的比选申请人。
1.5比选方式:公开比选。
西门子U23分析仪共计3台。具体要求详见《西门子U23分析仪技术条件书》。
3.1比选申请人文件商务部分应提供以下内容:
3.1.1比选申请人承诺函
比选申请人承诺函(格式)
比选申请人承诺函
项目名称:
日期:
致: ****点击查看
很荣幸能参与上述项目的投标。
我代表 (比选申请人名称) ,在此作如下承诺:
若中选,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我方理解比选人并不一定以最低价中标的结果,并不要求对未中标理由做出任何解释。
比选申请人代表签字:
比选申请人公章:
3.1.2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项目名称:
日期:
致: ****点击查看
(比选申请人名称) ,为中华人民**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 。
(授权人姓名)特授权(被授****点击查看公司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到达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签名: 授权人签名:
职务: 职务:
比选申请人公章:
3.1.3比选申请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比选申请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
比选申请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项目名称:
日期:
致:
我公司愿意针对上述项目进行投标。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比选申请人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愿为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特此声明!
比选申请人代表签字:
比选申请人公章:
3.1.4比选申请人资格证明文件
比选申请人资格审查文件
1.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盖公章);
2.资信证明(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栏目反映的信息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近三年经济行为受到起诉情况;
4.必须是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授权代理,授权代理须提供SIEMENS授权证书
5.其他文件和资料。
3.2比选申请人文件应包括如下内容:
3.2.1比选申请人应根据比选文件技术条件书编制详细的设计选型、设备及附件供货、技术支持、调试等方案。
3.2.2比选申请人应根据比选文件技术条件书编制详细报价书。
3.3.比选报价
3.3.1比选报价说明
比选申请人应认真仔细阅读比选文件技术条件书,根据其自身的技术条件、产品性能特点、服务优势等进行比选报价。
3.3.2比选报价表:
比选报价表
单位:元 (人民币)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型号 | 单价 | 合价 | 备注 |
1 | CEMS分析仪/ ULTRAMAT 23 | 1 | 台 | SDL-A****点击查看01017 | |||
2 | CEMS分析仪/ ULTRAMAT 23 | 1 | 台 | SDL-A****点击查看02035 | |||
3 | CEMS分析仪/ ULTRAMAT 23 | 1 | 台 | 参比法SDL-A****点击查看06013) | |||
4 | 总价 |
(注:1、附带说明书、安装及接口附件;2、脱硫出口分析仪带参比器,需加装动态参比和现场安装调试服务)。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联系电话: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注:(1)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报价中含13%的增值税(如遇国家调整增值税税率,承包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前,须按照调整后的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合同总价(即含税价)金额根据增值税税率的调整而进行调整)。
(2)报价包含完成技术条件书所要求全部工作内容的所有费用。
(3)本报价是满足比选文件的最终报价,任何项目遗漏或供货缺失都由报价方负责。
4.合格的比选申请人(凡任意一项不满足,则为不合格比选申请人)
4.1比选申请人为独立的企业法人,并提供营业执照。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在本次比选中同时投选:
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②****点击查看公司;
③****点击查看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 30%);
④被同一法人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⑤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⑥相互任职(相互任职的职务包括董事长、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可能产生利益冲突的职务)或工作的。
4.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等方面具有生产管理、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3具有良好的财力、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4 西门子U23****点击查看电厂现有设备完全配套。
4.5 必须是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授权代理,授权代理须提供SIEMENS授权证书。
4.6已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供比选保证金(提供付款凭据等信息)。
4.7 不接受对本比选文件付款条件提出差异要求。
5.比选保证金
5.1按前附表要求提供比选保证金。
5.2比选有效期内,中选人得到中选电话通知或收到中选通知书(中选人需要时)后,中选人放弃中选项目、无正当理由不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比选人提出附加条件、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比选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比选保证金数额的,中选人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5.3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与中选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退还除5.2条所述不退还比选保证金情况外的中选候选人的比选保证金(无息)。
5.4比选申请人需如实填写下列表格,比选时和比选保证金凭证密封在一起递交,以作返还比选保证金之用(退还比选保证金需提供收款收据)。
单位名称 | |
法定代表人或比选联系人 | |
通讯地址 |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
电话 | |
移动电话 | |
传真 | |
电子邮件信箱 |
合同签订时确定。
7.1 设备交货安装完成并性能验收合格(双方签订验收合格证书或可以证明验收合格的文件),卖方开具100%合同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送交买方,买方在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90%。
7.2 合同金额10%作为质保金,在产品安装正常运行一年无问题后支付(无息,卖方开具相同金额的收款收据)。
8.1履约保证金金额为贰万元整,由中选申请人比选保证金转来。
8.2设备交货验收无误且安装正常运行后,卖方提交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及相应金额收据通过买方审核后14日内,买方向卖方退还通过买方审核的履约保证金;但如还存在合同争端,则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到上述争端最终解决且所有理赔完毕。
8.3 如果合同卖方未能履行合同并给买方造成损失,那么履约保证金将作为对这一损失的补偿而支付给合同买方。
9.比选报价的时间
见比选须知。
第二章 评审办法
1.1****点击查看小组。****点击查看小组负责。
1.2 评审小组共5人,由比选人的技术、经济专家组成。另设监督人员1名。
2 评审程序和内容
2.1 阅读比选报价书及有关资料。
对证明具备比选资格的原始文件的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资信证明等)、授权委托书、代理证书等进行评估。
2.2 比选申请人文件澄清
在必要时,为有助于比选申请人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审小组可以对比选申请人文件有疑问或不清楚的地方进行书面澄清,比****点击查看小组书面澄清问题后,以书面形式将澄清回复传真给评审机构工作组,****点击查看小组。比选申请人传真的澄清回复应有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澄清问题回复作为比选申请人文件的组成部分。
2.3 综合评价与比较
评审应依据评审原则、评审办法,对比选申请人的商务、技术以及报价等,合理地评定并统计排序。
2.4 编制评审报告
评审小组完成评审后,应编写评审报告。
3 评审内容
所有评委对每个比选申请人提供的每一单项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最终结果作为推荐排名依据。
3.1 技术评审(详见技术条件书相关内容)
比选申请人所报产品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安装尺寸等必须与技术条件书要求一致,****点击查看电厂现有设备配套,否则就是不合格申请人,将不能推荐。
3.2报价评审
3.2.1确定评标价(以总价为评标标准)
评标价为经调整后的比选申请人比选报价。
说明:(1)若因税金不一致,则在评标时修正到同一个标准。
(2)评标价仅作为评审时将各比选申请人比选报价调整到同一水平,以便进行比较,中选后合同价仍然为比选申请人比选报价。
3.2.2 评审价格
比选申请人的评标价作为依据进行排序(从低到高排列)。
4 推荐排序的原则
评审小组根据满足需求的综合评审结果按价格从低到高进行推荐排序。并推荐排名前两名的为第一、第二候选人。比选人与其中一名签订合同。
5 附件:
5.1 合同范本《西门子U23分析仪买卖合同》
5.2 《西门子U23分析仪技术条件书》
附件1:合同范本
西门子U23分析仪买卖合同
买方:****点击查看 签订地点:**市江**
卖方: xxxxxxxxxx 拟订时间:2025年x月x日
序号 | 产品名称 | 型号规格 | 技术要求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交货期 | 备注 |
1 | CEMS分析仪/ ULTRAMAT 23 | SDL-A****点击查看01017 | 详见双方签字确认的技术条件 书 | 台 | 1 | xxxx | xxxx | xx天 | 供货范围及技术要求详见技术条件书 |
2 | CEMS分析仪/ ULTRAMAT 23 | SDL-A****点击查看02035 | 台 | 1 | |||||
3 | CEMS分析仪/ ULTRAMAT 23 | 参比法SDL-A****点击查看06013) | 台 | 1 | |||||
4 | 合计 |
合同金额:¥xxxxx元整,大写:人民币xxxxxxxx元整(含13%增值税,注: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前,国家调整增值税税率的,乙方按照调整后的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合同总价(即含税价)金额根据增值税税率的调整而进行调整),价格已包含发运至四****点击查看电厂现场的运杂费、所有税金等。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生效之后**天内。迟延超过15日,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由卖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
二、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卖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卖方所供产品必须符合(siemens品牌)相关产品技术标准及最新中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技术规定及要求,产品必须是全新的且满足买方技术要求,保证产品在现场设备上的安装及正常使用。
质量保证期一年,买**常使用的情况下,卖方对产品质量负责, 如产品有质量问题由卖方根据买方的要求选择免费负责修理、更换或退货,经修理或更换后质量保证期从修理完毕或更换后重新计算,并有权扣除部分或全部质保金。
留取质保金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10%、质保金支付期限为验收合格1年后。
双方签字确认的《西门子U23分析仪技术条件书》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除技术规范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卖方交货时应同时交付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材质证书、产品合格证书、相关检测检验证明及安装使用说明书、操作手册等资料。
三、交货地点、方式:**省**市江**(****点击查看物资部库房或指定地点),产品全部一次全部交清。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运输方式由卖方自定,运输费用由卖方承担,买方签字接收前的运输风险由卖方承担。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无。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规定,保障产品搬运、吊装安全的可靠包装,包装物由卖方提供,其费用由卖方承担,包装物不回收。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按合同第二条要求进行验收, 买方的检验验收并不免除卖方的质量责任。
买方在产品到货后应及时进行检验,如有规格、型号、质量等问题应在一个月内提出异议,卖方在接到异议后24小时内答复处理。
八、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必须提供产品正常安装使用的必需附件。
九、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卖方派人指导安装、调试,解决现场出现的问题(详见技术条件书相关规定)。还须遵守如下规定:
1.卖方现场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国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服从买方关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厂区出入等相关制度管理。
2.卖方因安全管理不到位,或安全措施未正确完善执行,或工作人员违章等原因于买方生产现场发生人身、设备事故(含损坏甲方设备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卖方承担相应责任,因此给买方造成的直接损失由卖方负责赔偿。
十、结算方式及期限
1.设备交货安装完成并性能验收合格(双方签订验收合格证书),卖方开具100%合同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送交买方,买方在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90%。
2.合同金额10%作为质保金,在产品安装正常运行无问题一年后支付(无息,卖方开具相同金额的收款收据)。
3.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
(1)设备交货验收无误且安装正常运行后,卖方提交的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及相应金额收据通过买方审核后14日内,买方向卖方退还通过买方审核的履约保证金(无息,卖方开具相同金额的收款收据);但如还存在合同争端,则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到上述争端最终解决且所有理赔完毕。
(2)如果合同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那么履约保证金将作为对这一损失的补偿而支付给合同买方。
十一、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无。
十二、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即可解除合同:1)买卖双方协商一致。2)卖方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3)《中华人民**国民法典》规定的其他情况。
十三、违约责任
1.参见合同附件《西门子U23分析仪技术条件书》中相关条款。
2.其他性质的违约,违约方承担10%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买卖双方****点击查看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其他约定事项 :买卖双方在合同上经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即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四份(正本),买方执三份,卖方执一份。
卖方: xxxxxxxxxx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xxxxxxxx 邮编:xxxxx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 xxxxx 电话:xxxxxxxx 开户行: xxxxxxxxxxxx 账号: xxxxxxxxxxxx 纳税人登记号:xxxxxxxxxxxxx | 买方:****点击查看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省**市**区江** 电话:0830 362 8054 邮编:646007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xxx 电话:0830 362 8075 传真:0830 362 8000 开户银行:工行****点击查看**支行 账号:2304 3431 0912 2102 320 纳税人登记号:915105 007672 85734Q |
附件2:
****点击查看2×600MW机组
西门子U23 分析仪
技术条件书
二0二五年五月
** **
1.1 NO分析仪
制造厂家:SIEMENS
设备型号:ULTRAMAT23
测量原理:非分散红外法
使用量程:NO:0-200mg/m3
最小检测下限:当前测量量程的1%
线性误差:≤±2%F.S.
重 复 性:≤0.3%
零点漂移:≤±1%F.S./24h(可使用环境空气自动校准)
量程漂移:≤±1.3%F.S./24h
采样方法:直接抽取法
分析方法:NDIR红外法
环境温度限制(最高/最低):+5-+45 ℃
输出信号型式:4-20mA、隔离输出、最大允许负载750Ω
警报输出:继电器输出、AC/DC、24V/1A
通 讯:RS485
安装方式:19“机架
重 量:10kg
测量方式:连续
采样流量:1.0-2.0 L/min
1.2 烟气含氧量监测(与NO测量共用一台分析仪)
监测方法:电化学法
制造厂家:SIEMENS
设备型号:ULTRAMAT23
使用量程:0-25%
线性误差:≤±1%F.S.
重 复 性:≤0.1%
零点漂移:≤±0.2%F.S./24h
量程漂移:≤±0.5%F.S./24h
环境温度(最低/最高)限制:+5-+45 ℃
输出信号形式:4-20mA、RS485
2.1 SO2/NO分析仪
制造厂家:SIEMENS
设备型号:ULTRAMAT23
测量原理:非分散红外法
使用量程:SO2:0-12000mg/m3;NO:0-200mg/m3
最小检测下限:当前测量量程的1%
线性误差:≤±2%F.S.
重 复 性:≤0.6%
零点漂移:≤±1%F.S./24h(可使用环境空气自动校准)
量程漂移:≤±1.3%F.S./24h
采样方法:直接抽取法
分析方法:NDIR红外法
环境温度限制(最高/最低):+5-+45 ℃
输出信号型式:4-20mA、隔离输出、最大允许负载750Ω
警报输出:继电器输出、AC/DC、24V/1A
通 讯:RS485
安装方式:19“机架
重 量:10kg
测量方式:连续
采样流量:1.0-2.0 L/min
2.2 烟气含氧量监测(与SO2/NO测量共用一台分析仪)
监测方法:电化学法
制造厂家:SIEMENS
设备型号:ULTRAMAT23
使用量程:0-25%
线性误差:≤±1%F.S.
重 复 性:≤0.1%
零点漂移:≤±0.2%F.S./24h
量程漂移:≤±0.5%F.S./24h
环境温度(最低/最高)限制:+5-+45 ℃
输出信号形式:4-20mA、RS485
2.3 CO监测(与SO2/NO测量共用一台分析仪)
使用量程:0-1000 mg/m3
3.1 SO2/NO分析仪
SO2/NO分析仪
制造厂家:SIEMENS
设备型号:ULTRAMAT23
测量原理:非分散红外法(需加装动态参比器)
使用量程:SO2:0-100mg/m3;NO:0-200mg/m3
最小检测下限:当前测量量程的1%
线性误差:≤±2%F.S.
重 复 性:≤0.6%
零点漂移:≤±1%F.S./24h(可使用环境空气自动校准)
量程漂移:≤±1.3%F.S./24h
采样方法:直接抽取法
分析方法:NDIR红外法
环境温度限制(最高/最低):+5-+45 ℃
输出信号型式:4-20mA、隔离输出、最大允许负载750Ω
警报输出:继电器输出、AC/DC、24V/1A
通 讯:RS485
安装方式:19“机架
重 量:10kg
测量方式:连续
采样流量:1.0-2.0 L/min
3.2 烟气含氧量监测(与SO2/NO测量共用一台分析仪)
监测方法:电化学法
制造厂家:SIEMENS
设备型号:ULTRAMAT23
使用量程:0-25%
线性误差:≤±1%F.S.
重 复 性:≤0.1%
零点漂移:≤±0.2%F.S./24h
量程漂移:≤±0.5%F.S./24h
环境温度(最低/最高)限制:+5-+45 ℃
输出信号形式:4-20mA、RS485
序号 | 设备名称/型号 | 使用位置 | 数量 | 单位 |
1 | CEMS分析仪/ ULTRAMAT 23(SDL-A****点击查看01017) | 脱硝出口 | 1 | 台 |
2 | CEMS分析仪/ ULTRAMAT 23(SDL-A****点击查看02035) | 脱硫入口 | 1 | 台 |
3 | CEMS分析仪/ ULTRAMAT 23 (参比法SDL-A****点击查看06013) | 脱硫出口 | 1 | 台 |
(注:1、附带说明书、安装及接口附件;2、脱硫出口分析仪带参比器,需加装动态参比和现场安装调试服务)。
CEMS分析仪的质保期为壹年。在质保期内,该分析仪出现的非人为原因造成的故障,由供方免费负责解决;质保期满后,供方将提供有偿维修服务,并保证备品配件的优惠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