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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12-04 14:33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审批时间 | 原文链接 |
1 | 关于浙****点击查看公司年产8000吨环保新型包装材料及成品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 金环建兰〔2024〕58号 | 2024年12月4日 | 见附件 |
2 | 关于****点击查看**公司6万吨/年胶粒热裂解深加工项目(橡胶制品回收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 金环建兰〔2024〕59号 | 2024年12月4日 | 见附件 |
公告期为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13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