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2023年**县河湖健康评价及河道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
废标理由: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已经不足法定数量。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孙海燕、李志杰、赵爱星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内工建协【2022】34号《**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据实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2023年**县河湖健康评价及河道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 0万元。收取对象:无。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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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哈河大街121号
联系方式:0476-****点击查看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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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476-****点击查看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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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