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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大**石化工业区广大化工公共罐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咨询服务
2、业主单位:****点击查看
3、工程范围:
****点击查看位于**大**石化工业区。
**大**石化工业区广大化工公共罐区工程的建设规模为21.4×104m3,共56台储罐,为一级商业储库。库内工程主要为化工品罐区、液氮设施、污水收集设施、事故水池、雨水监控池、汽车装卸车设施、灌装站(预留)、变电所、值班室、中心控制室等,同时还包括库外管廊工程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及国家和地方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在投入生产和使用前,应委托具备相应能力的环评机构对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二、比质比价服务内容
1、本项目采取总价包干的形式,包含但不限于报告编制费、调研费、现场勘查所有费用、专家评审费、专家交通费、专家差旅费、会议费、评审餐费等相关费用。
2、对分包的说明:未经发包方的同意,承包方不得将整个合同全部或合同的部分分包。
3、发包方要向承包方提供完成报告编制所必需的设计文件等相关所有资料和批复文件。
4、验收方式及验收标准:项目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形成报告终稿(通过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5、相关责任:因发包方提供资料问题或无完成项目所需整改事宜(如需要)导致通过不了专家评审,则由发包方负责,因承包方报告编制质量问题导致通过不了专家评审,则由承包方负责。
6、验收文件:提交报告终稿1套电子文档和6套纸质报告。
7、总工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专家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订,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后出具终稿止)90个工作日。
三、报价要求
1、合格报价方
(1)报价方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并需提供营业执照证明。
(2)报价方须在国家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正式备案。
资质证书。
(3)报价方近三年没有因腐****点击查看政府取消投标资格仍处在处罚期内。
(4)报价方近三年没有因故被责令停止营业,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
(6)报价方近三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咨询服务业绩。
2、最高报价限价及报价有效期
本项目设置最高报价限价为20万元人民币(含税6%且为增值税专用发票),报价方的报价不能超过最高报价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报价有效期9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