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永年“飞地经济产业园”表面处理共享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邯郸市永年“飞地经济产业园”表面处理共享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布于 2025-03-05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公众参与,本次为环评第一次信息公示,主要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市**“飞地经济产业园”****点击查看中心项目。

项目选址:**市**区苏里经四街东侧,苏里纬七**侧,滏北街西侧,苏里纬二**侧。

项目性质:**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市**“飞地经济产业园”****点击查看中心项目占地共计:50.51亩,总建筑面积:27441.08平方米,拟建设共享生产车间21间(其中热镀锌车间9间,设备生产线:9条,电镀车间12间,设备生产线:12条)及室外配套工程,项目建成后全厂年表面处理工件70万吨。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点击查看

联系人:刘艳光

联系方式:180****点击查看7886

邮箱:****点击查看@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评价机构名称:**省众联****点击查看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链接:

https://www.****点击查看.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点击查看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发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方便对您提出的意见进行及时回复。

****点击查看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