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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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名称 | ****点击查看含铅废物委托处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有效起始日期 | 2025-06-04 | 有效截止日期 | 2025-06-30 |
一、项目概况 | |
铅蓄电池生产过程中产生废电池、废铅渣、废极板、废铅膏(粉)、废铅泥(尘)等含铅危险废物,****点击查看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提升废旧物资回收价值,并将危险废物进行合法合规处置,规避公司环保风险,需进行含铅危险废物委托处置项目采购。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含铅废物委托处置项目 | |
2、项目类别:服务类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采购内容:本项目共1个包,****点击查看含铅废物委托处置项目,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1.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的《营业执照》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范围包含:HW31(384-004-31、900-052-31),收集、贮存、利用,核准经营规模总量不低于10万吨/年, 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 2.运输单位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核准范围包含含铅类危险废物),委托运输的还需提供供应商和运输单位签订的有效运输**协议; 3.装运车辆具备道路运输证;装运车辆押运人员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证;装运车辆驾驶员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 4.运输单位有《危险废物道路运输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5.供应商应在采购人属地环保部门受理危废转移申请完成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危险废物转移接收批复许可。 6、供应商至少具备1个2024年1月1日至今(时间以业务协议合同日期为准)已办理过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业务协议合同和发票(材料均需业务关系对应)。若**省外的供应商,还需提****点击查看保护厅批复的跨省危险废物转移批准文件复印件或其它有效证明文件(例如:白名单企业的跨省业务的转移联单等)。 7、供应商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点击查看.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转包。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点击查看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包报价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 |
四、采购文件领取 | |
1、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线上 | |
2、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5-06-30 14:00 | |
3、采购文件领取地点:(1)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网上下载。供应商操作参见首页“服务中心-操作指南”及首页“CA数字证书办理”。下载操作流程详见阳****点击查看服务中心--操作指南--供应商系统操作手册。(2)采购文件售价:0元。(3)获取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逾期将无法获取,视为放弃报价,如参与投标/报价,将被拒绝。未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网上获取文件或网上获取文件不成功的,无资格参加报价。(4)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资格后审为准。 | |
五、响应文件提交 | |
1、递交方式:响应文件通过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投标工具 ”制作生成,用CA数字认证证书生成并加密。上传:登录供应商系统上传响应文件,网上递交时间以服务器收到响应文件后返回的回执中的时间为准(回执中的时间由时间戳服务器生成,与**时间保持一致)。逾期上传或者未按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 |
2、递交截止时间:2025-06-30 14:00 | |
3、递交地点:通过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递交。 | |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 |
1、开标时间:2025-06-30 14:00:00 | |
2、开标地点: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点击查看.com/)系统开标。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点击查看.com/)、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点击查看.com/)发布。 | |
八、联系方式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点击查看 | |
地址:**省**市圣阳路1号 | |
联系人:岳经理 | |
联系电话:152****点击查看9333 | |
2、采购代理机构: | |
名称:****点击查看 | |
地址:****点击查看开发区**路159号 | |
联系人:樊** | |
联系电话:166****点击查看6298 | |
九、其他说明 | |
1、本项目供应商须用CA 数字证书锁(与制作响应文件时同一把锁)远程对上传的投标文件、澄清答疑及相关修改内容进行在线解密。开标期间供应商须保持随时可联系状态, 否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若通过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需重新下载采购文件,若不以最终版的采购文件重新制作响应文件,则无法上传,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3、阳光采购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531-****点击查看6531或0531-****点击查看6526。 4、供应商不得有以下任一情况,否则作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1)被****点击查看及其所属单位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 2****点击查看机关列入失信惩戒“黑名单”或不良记录“黑名单”的; 3****点击查看法院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点击查看.cn/shixin/)查询结果为准; 4)与****点击查看或其所属单位存在诉讼纠纷的; 5)参与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不同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存在相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或委托代理人的,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等其他关联情形的)的(相关供应商均作无效报价或响应处理)。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料文件应真实有效,采购人有权查验资料,若发现资料无效或虚假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并列入****点击查看的供应商“黑名单”。 5、供应商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两年内不得参与采购人及其所属单位的所有采购项目: 1)与采购人的合同履行期间,被采购人认为违反合同约定或违反法律法规的; 2)投标(响应)活动中或与采购人合同履行期间,提供虚假文件或信息的; 3)投标(响应)活动中存在相同机器码、IP地址、文件创建标识码、制作人或上传人的(相关供应商均列入黑名单); 4)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评审)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的,或拒绝采购人约谈核查的; 7)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重复质疑或投诉的; 8)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9)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相关供应商均列入黑名单); 10)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的其他严重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 6、当发生不可抗力、采购计划变更、项目取消或采购人管理体制发生变化等采购人不可预见的情形时,采购人有权终止本项目,请各供应商综合考虑。 7、本项目禁止转包或肢解分包,否则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解除成交合同并将成交供应商纳入供应商黑名单。 8、业务投诉电话:0537-****点击查看115;监督电话:纪检0537-****点击查看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