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11 |
2024年**市**县第三季度用户水龙头水质监测结果公示
****点击查看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饮用水水质监测和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皖卫传〔2019〕196号)文件精神,2024年7月8日**市**县开展了第三季度集中式供水用户水龙头水质监测。现将监测结果公示如下:
一、监测地点和水样数
**:共监测6份用户水龙头水样。具体采样地点为: ****点击查看水厂、****点击查看中心、荣禾**、国宾府、石榴学府壹号、管仲新村。
乡镇:共设置30个监测点,监测30份用户水龙头水样,覆盖30个乡镇,乡镇覆盖率为100%。具体采样地点详见附件。
二、检测指标和判定标准
检测指标:常规指标,包括大肠埃希氏菌、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氯化物、氟化物、总硬度、硫酸盐、硝酸盐、砷、铬(六价)、汞、铁、锰、铜、锌、铅、镉、铝、氰化物、溶解性总固体、三氯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三溴甲烷、三卤甲烷、二氯乙酸、二氯乙酸、溴酸盐、氯酸盐、高锰酸盐指数、游离氯(二氧化氯、亚氯酸盐)、氨氮。
判定标准:检测指标中出现1项及以上指标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规定限值的,该份水样即判定为不达标。
三、检测结果及评价
**:监测水样6份,达标6份,水样达标率为100%。
乡镇:监测水样30份,达标30份,水样达标率为100%。
附件:**市**县第三季度公示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