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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的有关规定,对《****点击查看精酿啤酒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精酿啤酒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点击查看
建设地点:**大楼食品加工产业园小康路东侧
项目性质:**
项目规模及内容:**厂房及附属用房约16万平方米,购置糖化罐、过滤设备、发酵罐、灌装线、包装线等设备,项目竣工投产后可实现年生产精酿啤酒20万吨。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点击查看
联系地址:**大楼食品加工产业园小康路东侧
联系人:张总
联系电话:198****点击查看1888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联晟****点击查看公司
联系地址:**市**区国际服务外包大厦1栋AB座11楼
联系人:牟工
联系电话:025-****点击查看6100
邮箱:****点击查看@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公众意见表的提交:公众可以通过第四项中链接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来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将意见表填写完毕后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将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公众意见表请公众按照固定格式填写内容,若必要信息不全,则视为无效表格。
六、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点击查看
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