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巴建藏猪产业饲料加工生产厂厂房、土地、设备设施整体出租

林芝市巴建藏猪产业饲料加工生产厂厂房、土地、设备设施整体出租

发布于 2025-07-03

招标详情

林芝市巴宜区创投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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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80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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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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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巴建藏猪产业饲料加工生产厂厂房、土地、设备设施整体出租
标的名称 项目编码 挂牌价格 价格说明 挂牌公告期 挂牌起始日期 是否联合出租 挂牌截止日期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是否涉及优先权
**市巴建藏猪产业饲料加工生产厂厂房、土地、设备设施整体出租
****点击查看101.296 万元
挂牌价为年租金,租赁期为3年,免租期为3个月,包含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应自《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点击查看支付《租赁合同》第一季度租金、向出租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即押金为20万元;租金按季度支付。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2025-07-03
2025-07-16
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简介 标的资产数量 出租方简况 评估信息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估值机构) 评估/询价基准日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核准/备案日期 出租标的对应评估价值/询价值 账面净值(万元) 备注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价格说明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租金支付方式 租赁期限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承租方资格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报名提交材料 报名材料 重要信息披露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保证金说明 交纳截止时间 交纳注意事项 保证金处置方式 披露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项目报名联系人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交易须知 风险提示

标的查看联系人:张航红 联系电话:147****点击查看8143

巴建饲料厂厂房及土地坐落于八一镇公众村G318国道以南、尼洋河以北区域(**区建筑构件产业园内),不动产权证号:藏(2020)**区不动产权第****点击查看534号;土地用途:工业用地;土地面积:13280.00m2;使用期限:2019年8月15日起2069年8月15日止。

厂房地上建筑面积5893.57m2,地下建筑面积564.95m,建筑面积合计6458.52m2,建筑物具体包括:门卫室、综合楼、成品库房及原料库房、主设备车间、维修车间及五金库房、锅炉房及设备间、地下室,于2019年10月竣工,成新度优。

其余详见《设备设施表》、《资产信息表》、《租赁合同样本》



——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经济类型 企业类型 所在地区 住所/注册地址 注册资本(万元)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所属行业 经营规模 产权承租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批准单位名称 批准文件类型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批准日期 批准文号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0402MADX1CK73G
****点击查看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点击查看公司
** **市 **区
**自治区**市**区幸福四路A1门面一、二层和A2、A3、A4门面二层
12,000 万人民币
方艺瑾
商务服务业
微型
市级国资委监管
****点击查看财政局****点击查看人民政府****点击查看委员会)
115****点击查看****点击查看930176Y
****点击查看
董事会决议
****点击查看董事会会议纪要
2025-01-14
【2025】1号
**致诚房****点击查看公司
2024-11-30
****点击查看
2025-06-30
101.296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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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96 万元
挂牌价为年租金,租赁期为3年,免租期为3个月,包含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应自《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点击查看支付《租赁合同》第一季度租金、向出租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即押金为20万元;租金按季度支付。

1.履约保证金即押金,承租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到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按¥200000元收取,即人民币(大写):贰拾万元整。该保证金作为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担保,其担保范围包括不限于资产租金、水电费、其他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如因承租方违约导致出租方损失或承租方应承担违约金的,出租方有权直接从保证金中予以扣除。

2.在合同期限内,承租方存在违约赔偿或存在延期缴纳费用时,出租方均有权直接从保证金中予以扣除。当承租方的保证金低于本合同所约定的额度或不足以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赔付额时,承租方应当在出租方规定的时间内向出租方补足差额部分。

3.出租方收取履约保证金,应向承租方开具收据。

4.合同终止(包括合同到期、提前解除合同),承租方按本合同约定归还租赁资产后,出租方在扣除承租方应承担的相关费用后(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水电费、违约金、损失赔偿等),将剩余金额在10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给承租方。如合同期未满,承租方提前终止合同的,承租方所交的履约保证金和租金出租方不予退还。

一次性
3年

一、本次交易首期交易价款按季收取,通过****点击查看专用账户结算,****点击查看从承租方支付的报名保证金中扣除承租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金额自动转为首期交易价款,如保证金不足扣除服务费则补充至足额,如有多余部分,则将多余部分抵扣首期交易价款。承租方必须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全部首期交易价款转至****点击查看账户。(账户名称:****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公司 开户行:****点击查看营业部 账号:7010 2010 01000 95687)****点击查看在收到承租方支付的全部首期交易价款后,在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交易价款划转至出租方账户。

二、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于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三、付款期限:一次性付款: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租金。

1.维修改造责任:原则上租赁期内由承租方负责除厂区主体结构、主要基础设施(非承租方原因损坏除外)外的日常使用、维护、小型维修及设备、车辆保养责任。涉及重大改造、扩建或资产处置须获得出租方书面同意。

2.其他费用:承租方自行承担租赁期间产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环保设施运维、排污处理、经营税费、人员成本、保险费等相关全部经营费用。

3.到期交还: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承租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条件(保持正常使用状态)将租赁标的完整、清洁地交还给出租方。双方需进行现场资产盘点交接。

1、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其他组织

2、意向承租方还需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一、本次评估报告:

本次评估报告不公开,公告期间可查询。

1、查询方式

****点击查看备查。

2、查询条件

在征得转让方同意后可备查。

二、其他事项

1、标的用途/经营业态要求:该房屋用途仅限于合法经营行业,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承租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且禁止将该房屋转租转让。

2、挂牌价为年租金,租赁期为3年,免租期为3个月,包含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应自《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点击查看支付《租赁合同》第一季度租金、向出租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即押金为20万元;租金按季度支付。

3、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转让、转租、转借房屋。

4、出租方以现状出租该标的,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进行全面勘察,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若意向承租方在****点击查看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同意按照标的现状承租。因此,意向承租方承租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5、出租方保证在出租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出租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发生上述未清事项,由出租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承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出租方负责赔偿。

6、租赁期间,出租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管护,承租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出租方承担,房屋日常管护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因承租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承租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出租方监督检查。

7、承租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安装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需事先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点击查看中心备案,如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办理相关装修手续的,承租方应自行负责办理,投资由承租方自理。承租方的装修、改建方案不能对房屋主体结构等进行改变,不能造成房屋安全隐患、不能影响房屋正常使用。

8、承租方如在租赁期内提前退租,亦或是租赁期满进行退租,或因承租方原因导致《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承租方腾退返还房屋时,除另有约定外,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按原状恢复或向出租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承租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添加对房屋结构存在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且投资由承租方自理。承租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但承租方不能拆除或破坏一切嵌在房屋结构、墙体内及地面内的固定装置部份。且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对房屋的装修、改造等费用,承租方无权向出租方主张任何赔偿。承租方遗留或未拆卸及恢复原状的装修无偿归出租方所有,返还后对于该房屋内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遗留的物品,出租方有权自行处置。

9、在房屋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物业费、网络费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支付(以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并由承租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点击查看政府有关部门征收《租赁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承租方支付。

10、其他详见《租赁合同》,承租方严格按照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范本签约。

11、出租方收取租金后,若承租方要求出租方开具收款发票的,由此产生的税费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2、租赁期满,出租方再次在****点击查看挂牌出租本房屋时,****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相关规定自行参与竞价,同等条件下,承租方具有该房屋的优先承租权,具****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相关规定执行。

13、承租方不按期签订合同,则视为放弃承租方资格,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4、租赁期满,出租方再次在****点击查看挂牌出租本房屋时,同等条件下,承租方具有该房屋优先承租权。

15、标的查看联系人:张航红 联系电话:147****点击查看8143

21 万元
——
2025-07-16 17:00:00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账支票、电汇、网银等。

一、确认投资方后保证金处置

****点击查看中心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点击查看中心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点击查看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投资方或投资****点击查看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点击查看中心造成损失的;

7.****点击查看中心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点击查看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点击查看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挂牌申请人书面告知,本中心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名称 操作
租赁合同样本
设备设施表
自公告之日起 10个工作日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动态报价
梁经理0891-****点击查看555
旺经理0891-****点击查看555

总则

第一条 ****点击查看(以下简称“本中心”)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中心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点击查看中心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点击查看中心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中心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 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点击查看中心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 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点击查看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 本中心官网(www.****点击查看.com)及第四产权(www.****点击查看.com****点击查看中心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五条 意向方参与交易,****点击查看中心官网及第四产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点击查看中心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点击查看中心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中心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七条 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八条 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点击查看中心或第四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点击查看中心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九条 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 】,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条 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点击查看 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 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点击查看中心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中心将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 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三条 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点击查看中心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点击查看中心或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五条 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点击查看 网络竞价操作规则》 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六条 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中心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七条 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由本中心按网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十八条 本中心按照****点击查看 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九条 交易成功后,本中心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条 本须知****点击查看中心。

****点击查看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点击查看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点击查看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点击查看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点击查看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点击查看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点击查看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点击查看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点击查看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点击查看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点击查看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点击查看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点击查看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点击查看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点击查看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点击查看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点击查看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点击查看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点击查看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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