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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1(**南边海综合保障码头一期项目):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区街道祥和路6号
中标(成交)金额:264,700.00元
合同包1(**南边海综合保障码头一期项目):
服务类(****点击查看)
1-1 | 其他服务 | **南边海综合保障码头一期项目 | 2、工作范围及内容:工作范围包括从报告书编制到通过专家评审及提交报告书(报批稿)全过程中所有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基础资料分析处理、数值模型计算、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出版、专家评审、报批。 | 3、环评要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须按相关技术导则要求的内容进行评价,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并满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要求。 | 30日历天 | 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规程。 | 264,700.00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南边海综合保障码头一期项目): 0.3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1. 成交人须向平台运营商**市阳光招采平台缴纳平台服务费,使用转账方式向****点击查看公司交纳本项目的平台服务费,项目金额 25 万元及以下按照固定金额 1500 元收费;项目金额 25 万元至 50 万元按照固定金额 3000 元收费,项目金额50 万元至 200 万元按照项目中标金额 1%收费;项目金额 200 万元至 300 万元按照项目中标金额 0.9%收费;项目金额 300 万元至 400 万元按照项目中标金额 0.8%收费,详见**市阳光招采服务平台(syzdprocurement.com)门户界面通知公告栏。转账后请将付款凭证截图上传至中标通知书处,待平台审核通过后即可查看到中标通知书内容。
2. 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或有串通、贿赂行为的必须按公告等相关规定缴纳相应的平台服务费。
3. 如确实因不可抗力放弃成交资格的,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三个工作日内予以通知采购人及平台方并提供相关的证明;如逾期,平台方不予退还平台服务费。
4. 招投标代理机构入驻平台并使用平台进行电子招标采购全流程,平台服务费由代理机构支付,按代理机构项目总服务费(代理服务费和售标费)的10%收取平台服务费。
5. **市阳光招采服务平台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
户名:****点击查看公司
账号:10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277
开户银行:****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公司阳光支行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东岸一路旅文﹒**总部港A2栋13层1319
联系方式:186****点击查看1992
2.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盛先生
电 话:186****点击查看1992
****点击查看
2025年0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