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泸沽湖环境治理提升保护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县泸沽湖环境治理提升保护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开标记录
2025-08-05
**县泸沽湖环境治理提升保护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县泸沽湖环境治理提升保护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开标记录表
| 开标时间: | 2025-08-05 09:30:00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 保证金缴纳情况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目标 | 工期 | 备注 | 签名 |
1 | ****点击查看公司 | 符合要求 | 已缴纳 | ****点击查看340.63 | ①监理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州)及工程所属行业相关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②工程造价咨询质量要求:出具的相关报告、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标准、规范的要求。 | 详见备注 | ①监理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施工单位提交竣工结算资料齐全、工程结算经审计完毕止。 | |
2 |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 符合要求 | 保函缴纳 | ****点击查看675.00 | ①监理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州)及工程所属行业相关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②工程造价咨询质量要求:出具的相关报告、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标准、规范的要求。 | 详见备注 | ①监理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施工单位提交竣工结算资料齐全、工程结算经审计完毕止。 | |
3 | 中科标禾****点击查看公司 | 符合要求 | 已缴纳 | ****点击查看675.00 | ①监理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州)及工程所属行业相关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②工程造价咨询质量要求:出具的相关报告、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标准、规范的要求。 | 详见备注 | ①监理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施工单位提交竣工结算资料齐全、工程结算经审计完毕止。 | |
4 |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 符合要求 | 已缴纳 | ****点击查看675.00 | ①监理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州)及工程所属行业相关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②工程造价咨询质量要求:出具的相关报告、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标准、规范的要求。 | 详见备注 | ①监理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施工单位提交竣工结算资料齐全、工程结算经审计完毕止。 | |
5 |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 符合要求 | 已缴纳 | ****点击查看675.00 | ①监理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州)及工程所属行业相关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②工程造价咨询质量要求:出具的相关报告、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标准、规范的要求。 | 详见备注 | ①监理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施工单位提交竣工结算资料齐全、工程结算经审计完毕止。 | |
6 | ****点击查看**公司 | 符合要求 | 已缴纳 | ****点击查看675.00 | ①监理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州)及工程所属行业相关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②工程造价咨询质量要求:出具的相关报告、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标准、规范的要求。 | 详见备注 | ①监理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施工单位提交竣工结算资料齐全、工程结算经审计完毕止。 | |
7 | 中新****点击查看公司 | 符合要求 | 已缴纳 | ****点击查看073.75 | ①监理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州)及工程所属行业相关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②工程造价咨询质量要求:出具的相关报告、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标准、规范的要求。 | 详见备注 | ①监理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施工单位提交竣工结算资料齐全、工程结算经审计完毕止。 |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点击查看3343.75 |
招标人代表: | 杨明银 | 记录人: | 朱洁,李思义 | 监标人: | 陈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