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铜山区自来水有限公司充电桩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徐州市铜山区自来水有限公司充电桩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于 2025-04-17

招标详情

徐州市铜山区自来水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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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6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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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充电桩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点击查看
**省**市**区
发布日期:2025-04-17 10:37
项目编号:XZP202****点击查看700042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充电桩安装项目
建设单位:****点击查看
招标条件
****点击查看充电桩安装项目(招标项目编号:****点击查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3.913096万元,招标人为;****点击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点击查看因内部建设充电设施,拟采购扫描式双枪直流快充桩20台(**珠江路站内2台、18个乡镇站内各1台),用以缓解使用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大的情况。本次招标范围为包含充电桩主材设备采购、电缆铺设、配电柜升级及施工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装。
范围 ****点击查看充电桩安装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同****点击查看能源局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且无在建工程,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注册单位为投标单位(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证明); 注: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4、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 ⑴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 ⑵查询渠道包括: ①“信用中国”网(www.****点击查看.cn); ② “信用中国(**)”网(http://credit.****点击查看.cn/); ③“信用中国(**)”网(www.****点击查看.cn/); ⑶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评审结束前。 ⑷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⑸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参考期限从项目开标之日前三年起算,具体参照《****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8]18号)执行。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5-04-18 09:00 至 2025-04-24 17:00
获取方式 请投标申请单位授权委托人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点击查看@qq.com)进行报名,逾期将被拒绝报名资格。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1、报名经办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注明授权人电话及邮箱);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企业资质证书;注:投标人必须保证提供资料属实,如有虚假,投标报名费将不退还且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磋商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5-04-28 10:00
递交方式 纸质文件,现场递交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5-04-28 10:00
开标地点 ****点击查看**广场B座214
其他
(一)询问和质疑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二)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三)终止招标终止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监督部门
/
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址:**新区**路
联系人:刘龙
电话:159****点击查看698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点击查看
地址:****点击查看**广场B栋206
联系人:董莉
电话:0516-****点击查看9766
电子邮件: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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