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项目概况 **经开区融城环保二期边坡处理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点击查看(**市**区银盆岭街道银杉路31****点击查看广场5栋910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8-23 13:30(**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金额(元) |
1 | 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 **经开区融城环保二期边坡处理工程 | 详见采购需求 | 1 | 项 | ****点击查看673.52 | ****点击查看673.52 |
详见磋商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点击查看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点击查看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2023****点击查看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从每年的1月1日至4月30日,如供应商无法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则可以再上一年度的上述资料为准,从每年的5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供应商应当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
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基本资格条件中所提到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指2024年05月至2024年07月内任意一个月。
(5)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响应文件组成附件8****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也可通过在金融机构办理电子增信取得****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和电子卖场交易,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6****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
①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②如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1)供应商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2)拟任项目经理(即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磋商。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7.1、招采备案编号:CSJKQXESXM-****点击查看103(本编号用于招标代理机构办理项目备案及资料归档)。
7.2、监管部门:****点击查看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局
联系电话:0731-****点击查看0090
一、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点击查看 |
联系人:刘欢 |
电 话:0731-****点击查看3946 |
地 址:****点击查看区管委会综合楼13楼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
联系人:危珊(项目负责人)、蒋小柳、杨波 |
电 话:0731-****点击查看8035 |
地 址:**市**区银盆岭街道银杉路31****点击查看广场5栋910室 |
免责声明: | 本页面****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2024 年8 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