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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水污染治理设施提质增效工程设计 | ||
**区水污染治理设施提质增效工程设计 | ||
**区水污染治理设施提质增效工程设计评标公示 | ||
正常 | ||
2025-06-30 09:30:00 | ||
2025-07-03 09:30:00 | ||
2025-06-30 09:24:10 |
投资项目代码 | ****点击查看 | ||||||||||||||||||||||
投资项目名称 | **区水污染治理设施提质增效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区水污染治理设施提质增效工程设计 | ||||||||||||||||||||||
标段(包)名称 | / | ||||||||||||||||||||||
公示名称 | **区水污染治理设施提质增效工程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5年06月27日 | ||||||||||||||||||||||
评标情况 | 一、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2025年06月27日。 (二)评标地点:****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点击查看中心1号评标室。 ****点击查看委员会组成: 1.招标人代表1人; 2.评标专家4人,从**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四)参与项目评标环节的投标单位名单: (1****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2)**和华国****点击查看公司; (3)****点击查看公司; (4)****点击查看。 (五)初步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对有效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经评审,4家投标单位通过初步评审。 (六)详细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定标办法,各自独立根据评标、定标办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 (七)废标情况:无。 (八)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以下四名中标候选人,不公布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分数及排名:
二、定标情况: (一)定标时间:2025年06月27日。 (二)定标地点:****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点击查看中心1号评标室。 ****点击查看委员会组成:5人,分别是1位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表以及4位从符合相****点击查看委员会成员库中随机抽取产生的定标委员。 (四)定标方法:票决法。 (五)定标结果:定标委员会遵循择优与竞价相结合的原则,依据定标工作规程要求,经过严格细致的评审和评比,最后经过投票表决,确定以下三名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点击查看,设计报价下浮率0.13%。 第二中标候选人:****点击查看公司,设计报价下浮率0.25%。 第三中标候选人:**和华国****点击查看公司,设计报价下浮率0.17%。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点击查看 | ||||||||||||||||||||||
投标报价 下浮率 | 0.13% | ||||||||||||||||||||||
质量标准 | 合格。即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现行工程建 设标准、规范的规定,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遵守 国家建设标准及其设计规范;设计成果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文件编 制深度要求,并满足施工及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 | 设计服务期限 | 设计总工期 40 日历天。其中,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及修改;方案设计确定后 10 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20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石磊 | 资质资格(证书编号) | 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021****点击查看05264) |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点击查看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设计资质; 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投标人已在**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是**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信用承诺书。 | |||||||||||||||||||||
业绩情况 | 1、**县美丽圩镇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2、鹤洲路及洲石路沿线综合整治工程(设计); 3、**县留隍镇典型村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4、**市**区松口镇人居环境提升项目(横东村、大黄村片区)设计; 5、**县**街道各主要道路出口沿线整治提升建设项目。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点击查看公司 | ||||||||||||||||||||||
投标报价 下浮率 | 0.25% | ||||||||||||||||||||||
质量标准 | 合格。即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现行工程建 设标准、规范的规定,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遵守 国家建设标准及其设计规范;设计成果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文件编 制深度要求,并满足施工及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 | 设计服务期限 | 设计总工期 40 日历天。其中,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及修改;方案设计确定后 10 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20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殷会滨 | 资质资格(证书编号) | 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点击查看958) |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点击查看公司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设计资质; 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投标人已在**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是**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信用承诺书。 | |||||||||||||||||||||
业绩情况 | 1、2023 年虎门镇雨污分流管网接驳工程初步设计。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和华国****点击查看公司 | ||||||||||||||||||||||
投标报价 下浮率 | 0.17% | ||||||||||||||||||||||
质量标准 | 合格。即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现行工程建 设标准、规范的规定,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遵守 国家建设标准及其设计规范;设计成果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文件编 制深度要求,并满足施工及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 | 设计服务期限 | 设计总工期 40 日历天。其中,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及修改;方案设计确定后 10 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20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罗刚 | 资质资格(证书编号)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CS****点击查看01480) |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和华国****点击查看公司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设计资质; 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 投标人已在**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是**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信用承诺书。 | |||||||||||||||||||||
业绩情况 | 1、惠 东 县 大 洲 片 区 新 型 城 镇 化 建 设 项 目 (首 期 :村 民 安 置 项 目 ) 详 细 勘 察 及 施 工 图 设 计; 2、中韩(**)产业园生活配套项目(一期)设计; 3、**东部汽车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 | ||||||||||||||||||||||
异议受理部门 | ****点击查看 | 联系地址 | **市龙丰上排新联路5号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黄小姐 | 联系电话 | 0752-****点击查看002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市**区建设****点击查看领导小组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752-****点击查看262 | ||||||||||||||||||||
联系地址 | **市**区永联路1号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06月30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5年07月03日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服务评价”-“项目质疑投诉”进行编辑投诉内容并上传。(业务咨询电话:0752-****点击查看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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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