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湾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零部件园项目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编制及审核(两编一审)(三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北湾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零部件园项目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编制及审核(两编一审)(三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于 2025-07-07
安徽****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4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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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55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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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北湾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零部件园项目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编制及审核(两编一审)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标段名称

北湾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零部件园项目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编制及审核(两编一审)(三包)

标段编号

****点击查看03

招标人

名称

****点击查看

地址

**市**电子产业园综合楼万春中路与富强路69号交叉口

联系人及电话

娄工139****点击查看7910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点击查看

地址

**市**区渡春路1号

联系人及电话

王学文152****点击查看003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5年07月03日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点击查看

地址

**省**市新站区学府路1516号

投标报价

16.13%

授权代表

王晶晶

项目负责人

黄思东

证书名称: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土木建筑专业)

证书编号:建[造] 11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667

服务期

接到成果文件后7个日历天内完成审核任务,出具审核意见

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北湾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零部件园项目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编制及审核(两编一审)(三包)

服务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询价及工程施工过程中相关造价咨询服务。

服务要求: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审核,提供施工阶段关于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的咨询服务。

服务时间:接到成果文件后7个日历天内完成审核任务,出具审核意见。

服务标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点击查看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管理的通知》(芜政办秘[2024]1号)以及《****点击查看建设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执行。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1、**工投产业园一期工程清单、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服务项目;

2、****点击查看园区(一期)造价咨询项目。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功成****点击查看公司

地址

**省**市新站区**北与颖河路**新站总部经济大厦A楼

投标报价

15.83%

授权代表

潘红霞

项目负责人

聂美琴

证书名称: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土木建筑专业)

证书编号:建[造] 11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207

服务期

接到成果文件后7个日历天内完成审核任务,出具审核意见

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北湾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零部件园项目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编制及审核(两编一审)(三包)

服务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询价及工程施工过程中相关造价咨询服务。

服务要求: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审核,提供施工阶段关于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的咨询服务。

服务时间:接到成果文件后7个日历天内完成审核任务,出具审核意见。

服务标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点击查看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管理的通知》(芜政办秘[2024]1号)以及《****点击查看建设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执行。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1、****点击查看医院新院区主体建设工程;

2、**高新区声谷产业园项目一标段工程。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云木建设****点击查看公司:服务期不符合招标文件约定;**金****点击查看公司:(1)商务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约定(2)服务期不符合招标文件约定;**建设****点击查看公司:服务期不符合招标文件约定;****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商务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约定;****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未见“*5.投标人须承诺”及“*8.投标人须承诺”,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约定,视同无效标;**中一建设****点击查看公司:投标文件未见“*5.投标人须承诺”及“*8.投标人须承诺”,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约定,视同无效标;**双泽****点击查看公司:商务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约定;****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商务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约定;**正弘****点击查看公司:(1)商务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约定(2)服务期不符合招标文件约定。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点击查看.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向招标公告中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3-****点击查看121。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