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和《****点击查看**厅关于规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函〔2023〕358号)有关要求,****点击查看于2024年10月25日邀请****点击查看委员会,对《**县****点击查看公司页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和《古****点击查看公司古****点击查看砖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评审。评审委员会在认真听取编制单位汇报和审阅相关资料的基础上,经评议,同意以上2个方案通过评审。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点击查看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联系。联系人:朱家能,联系电话:0830-****点击查看542。
附件:1.
2.
3.
4.
5.
6.
****点击查看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