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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点击查看(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就****点击查看设备仪器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点击查看设备仪器采购
三、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540000元。
四、采购内容:本次主要采购内容如下: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1 | 离子色谱仪(满足样品中F-、Cl-、Br-、NO3-、NO2-、SO32-、SO42-、PO43-等阴离子及有机酸分析检测) | 1台 |
2 | 离子色谱仪(满足样品中F-、Cl-、Br-、NO3-、NO2-、SO42-、PO43-、BrO3-、ClO2-、ClO3-、SO32-等阴离子及有机酸分析检测) | 1台 |
3 | 真空箱采样器 | 20台 |
主要技术要求详见第三章 技术规格及要求。
(1)交货时间: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安装调试合格后,成交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服务一周。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质保期:自货物验收之日起不少于1年,终身维护服务。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国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自2021年1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离子色谱仪的销售业绩(供应商应提供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
(3)供应商应满足以下信誉要求:
①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②供应商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③供应商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 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
六、磋商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与供应商,请于在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9月16日9:00~11:30,14:30~17:00携带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到****点击查看(**市春园路航空巷1号(**司法所院内))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七、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9月23日09时30分;
地点:****点击查看(**市春园路航空巷1号(**司法所院内))
八、公告发布媒介:
竞争性磋商公告在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点击查看
地 址:**市高新区台子湾路69号**市检测认证园8号楼4楼、5楼
联 系 人:朱女士
电 话:189****点击查看6616
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市春园路航空巷1号(**司法所院内)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189****点击查看88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