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总体要求,深化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按照《**市环境保护条例》《**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点击查看)有关规定,****点击查看环境局开展了2023年度市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经企业自评申报、综合评价、初评公示、申诉复核等程序,完成1459家企业的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现将**市2023年度参与市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公布。
附件:**市2023年度参与市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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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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