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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采购限价:30000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5.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点击查看医院同类业绩;
7.必须无缝对接**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同时实现与**市卫生健康监管部门医疗废物在线监测平台双向数据直连,支持数据实时同步、自动上报、异常告警推送。
三、报名文件提交的时间、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6年7月14日-7月16日(工作日
8:00-12:00,14:30-17:30)将以下资料加盖鲜章,清晰可辨后,扫描为PDF(邮件名称:公告年月日+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到****点击查看@163.com邮箱,经对资料确认合格后,将以邮件的形式发送比选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按附件模板);
3.采购资格承诺函(按附件模板);
4.近3****点击查看医院同类业绩2个,提供合同佐证材料;
5.投标人需提供有效对接证明材料(如系统对接截图、项目合同证明等)。
注:所有报名资料须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视为报名无效;资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及参选资格并纳入不良记录。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7月17日17:30(**时间)。投标人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版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或邮寄送达至****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办公室,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0476-****点击查看791。
(二)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三)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五、相关事项说明
1.严禁伪造、借用资质、过期资质报名,一经发现取消参选资格;
2.投标报价应包含与本项目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六、质量保证
供应商须保证产品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如因质量问题引发相关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七、争议事项处理
依据《****点击查看财政厅关于规范限额标准以下项目采购的通知》(内财购〔2022〕186号)中关于“限额标准以下项目采购,不适用《****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条规定,各级财政部门不对争议事项进行受理或处理”的有关内容,对限额标准60万元以下项目采购争议事项,按照《****点击查看采购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处理办法如下:
(一)争议提出时限: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争议。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的后续多次争议将不予接受。
1.提出争议应当提交争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争议函须加盖公章,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争议人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采购公告日期,争议项目的名称;(3)具体、明确的争议事项和与争议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争议的日期;(7)争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8)争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争议受理时限: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争议后2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争议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三)举报时限:争议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2****点击查看医院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举报。
附:1.
2.
****点击查看采购办
202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