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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市**区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已由**市****点击查看委员会以**发改审农【2023】18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点击查看,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其他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点击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区甘宁镇**村、黑**、楠桥村、甘宁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田间堆肥池2座,购置140L厨余垃圾旋转堆肥箱1个、垃圾分类收集站28个、地面平整硬化900平方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3立方化粪池101座,6立方化粪池7座,20立方化粪池7座,30立方化粪池16座,配套DN300污水主管网6.8公里,DN200污水入户支管网16.6公里,DN110污水入户支管网14公里,污水检查井145座,污水入户转换小方井628座,隔油池56座,阀门井27座,以及配套相应的设施设备。庭院整治6处,面积6600平方米其中包含节点矮墙、花池、栅栏、栏杆、坐凳、绿化等;改扩建沥青道路1公里;**3m宽混凝土道路2700平方米;改建3m宽混凝土道路300平方米;**1m-1.5m宽压模混凝土入户道路3520平方米;改建1m-1.5m宽压模混凝土入户道路5500平方米;排水沟整治417米;**排水沟360米;应急避难场所1个,面积1200平方米,包含消防车棚及围墙等相关内容。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2344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2027万元
2.4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设计图、设计说明、施工图设计变更等所示范围的工程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 27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3.1.2.1业绩时间要求:
投标截止日前3年,指投标人在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的1个类似项目业绩。
3.1.2.2业绩规模要求:
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工程造价:1500万元及以上
3.1.3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点击查看 | 代理机构: | ****点击查看 |
地址: | **区甘宁镇 | 地址: | ****点击查看新区玉龙路776****点击查看广场3A栋 |
联系人: | 张大涛 | 联系人: | 瞿银萍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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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199****点击查看7115 | 联系电话: | 139****点击查看78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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