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海高速公路两城至汾水段改扩建工程环境监测及环保验收服务直接采购公告

沈海高速公路两城至汾水段改扩建工程环境监测及环保验收服务直接采购公告

发布于 2026-07-29
山东****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10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675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81条

立即监控

沈海高速公路两城至汾水段改扩建工程环境监测及环保验收服务直接采购公告
2026-07-29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沈海高速公路两城至汾水段改扩建工程环境监测及环保验收服务。

2、项目类别:□工程类 □货物类 √服务类

3、采购方:****点击查看

4、采购预算: 29万元。

5、采购内容:(1)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规定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和项目实际需求,编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监测)实施方案,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工程资料、调查报告编制要求等开展调查工作,进行工程内容核查,对污染源及环境敏感目标、环境影响、环境保护措施和设施落实情况及运行效果、环境管理状况、环境监理执行情况、环境风险方案与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存在的环境问题和公众意见等进行调查,在此基础上编制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报告。

(2)对照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环境保护验收相关规定,完成批复文件中要求的水环境监测、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声环境监测、固废等及与环保相关的竣工验收环境监测工作。

(3)编制《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应急预案》、《应急物资**调查报告》、《突发环境事件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等相关成果文件,并完成预案评审,负责预案评审会议会务工作及专家咨询、并承担相关费用等。

(4)及时提供噪声、振动、水质等相关环境监测数据,配合环保工程设计单位完善环保工程设计。对工程内容、敏感点及措施等进行核查,根据需要提出整改意见,并在完成整改后负责监测服务。

(5)通过现场查勘,结合查阅施工、监理和分部工程、单位工程验收的有关报告,对现场是否达到验收条件提出建设性意见,未达到验收条件的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并在整改后负责监测服务。

(6)配合建设单位完成自主验收工作,协助完成竣工环境验收报告审查、取得验收意见并及时上传平台完成公示。负责验收会议会务工作及专家咨询、并承担相关费用等。

(7)全部报告文件最终须通过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取得相关备案文件(如果有)资料等。并根据有关规定,按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求完成验收信息系统上的信息填报。

(8)验收期间,生态环境部门出台新标准规范,报价方应依据新实施标准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二、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点击查看

三、公告时间

2026年7月30日至2026年8月1日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点击查看

地 址:****点击查看二楼会议室(**市高新区高新七路97号)。

联系人:肖先生。

电 话:156****点击查看8818。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