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研江西新材料瑞昌市锂业新能源电池材料再生产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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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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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研(江西)新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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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公告公示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5-07-17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清研**新材料**市锂业新能源电池材料再生产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布日期: 2025-07-17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评价机构后,向公众公告相关环评信息。现将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清研**新材料**市锂业新能源电池材料再生产业项目。

建设地点:**省**市**市码头工业城长江大道规划支路东侧,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E115°38′26.057″,N29°50′7.651″。

建设性质:**。

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废旧锂电池材料精准回收与再生利用综合项目,计划建设4条产线,包括磷酸铁锂精准拆解及材料再生产线2条,年处理量2万吨。**锂电精准拆解生产线1条,年处理量1万吨。材料修复生产线1条,年处理量0.8万吨。

二、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清研(****点击查看公司

联系人:张总 电话:181****点击查看2020

通信地址:**省**市**市码头工业城长江大道规划支路东侧

环评单位:****点击查看**公司

联系人:吴工 电话:0791-****点击查看8386

通信地址:**省**市**区**东路866号**大厦6层608-612室

邮箱:****点击查看@qq.com

三、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接受委托→现状调查→资料收集→现状监测→报告书编制→评审审批

工作内容:严格执行国家现有的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在认真做好建设项目工程分析的基础上,通过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程度和范围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经济合理的污染治理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注意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公众可以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示时间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附件(1)
附件_523730730_332045419.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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