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清研**新材料**市锂业新能源电池材料再生产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 |||
|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评价机构后,向公众公告相关环评信息。现将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清研**新材料**市锂业新能源电池材料再生产业项目。 建设地点:**省**市**市码头工业城长江大道规划支路东侧,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E115°38′26.057″,N29°50′7.651″。 建设性质:**。 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废旧锂电池材料精准回收与再生利用综合项目,计划建设4条产线,包括磷酸铁锂精准拆解及材料再生产线2条,年处理量2万吨。**锂电精准拆解生产线1条,年处理量1万吨。材料修复生产线1条,年处理量0.8万吨。 二、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清研(****点击查看公司 联系人:张总 电话:181****点击查看2020 通信地址:**省**市**市码头工业城长江大道规划支路东侧 环评单位:****点击查看**公司 联系人:吴工 电话:0791-****点击查看8386 通信地址:**省**市**区**东路866号**大厦6层608-612室 邮箱:****点击查看@qq.com 三、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接受委托→现状调查→资料收集→现状监测→报告书编制→评审审批 工作内容:严格执行国家现有的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在认真做好建设项目工程分析的基础上,通过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程度和范围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经济合理的污染治理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注意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公众可以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示时间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