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扬州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扬州海螺年产5万吨瓷砖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关于拟对扬州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扬州海螺年产5万吨瓷砖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于 2025-06-25

关于拟对****点击查看**海螺年产5万吨瓷砖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本单位拟对****点击查看**海螺年产5万吨瓷砖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进行公告:

1、项目名称:**海螺年产5万吨瓷砖胶项目

2、项目地点:**市****点击查看开发区三江大道

3、建设单位:****点击查看

4、技术单位:****点击查看**公司

5、项目概况:项目投资931万元,用地面积0.6亩,**生产厂房及配套用房400平方米。**瓷砖胶产品生产线1条,购置搅拌机1台、斗提机2台、包装机1台、机械臂1台、皮带机2条等主要设备8台(套),主要原辅材料为水泥、砂、外加剂,采用配料、搅拌、包装、码垛等主要生产工艺。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瓷砖胶产品5万吨的能力。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本项目不新增生产污水、生活污水,不涉及废水排放。

(二)本项目料仓呼吸废气经各料仓顶部的布袋除尘器(共5套)处理后,共同汇入15m高排气筒(DA168)排放;混合搅拌废气经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169)排放;包装机及运输管道密闭,产生的包装废气经负压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170)排放。

项目废气颗粒物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4149-2021)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三)合理厂区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落实噪声控制措施。粉磨站厂界环境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码头环境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

(四)按照固体废物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落实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和运输过程中的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并做好日常管理台账记录。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工作,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及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和物资,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和演练,确保有效防范、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保障区域环境安全。

(六)按《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开展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七)总量控制。本项目不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在原厂内平衡。

7、公众参与情况。****点击查看开发区网页在2025年6月18日至2025年6月24日进行了该项目受理公示,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

8、承诺文件:无。

9、听证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25日至2025年7月1日。如对此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书面****点击查看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反映。

联系电话:0514-****点击查看8023

电子邮箱:****点击查看@126.com

2025年6月25日

****点击查看开发区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