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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流域**南河重点支流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招标代理服务 |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市**流域**南河重点支流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的招标代理服务工作。 | ||
否 | ||
其他 | ||
仅承诺服务即可 | ||
1.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选取范围。 2.报名的中介机构资质需满足本次项目选取的要求,需承诺具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和招标代理业务能力。 | ||
本服务期限从代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招标代理服务内容且将招标过程资料汇编移交给采购人。 |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采购单位和中选人参照相关计费标准在代理合同中约定。 | ||
否 | ||
否 | ||
2025-08-07 17: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