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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2-17 14:5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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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泥**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首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点击查看已委托****点击查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将该项目情况进行首次信息公示。
1、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污泥**化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区**镇青泊村330号厂区内
项目性质:技改
建设内容及规模:拟在百****点击查看发电厂用地范围内**一套污泥处置设施,采用新型热解气化焚烧工艺对服务范围内的市政污泥进行协同焚烧处置,市政污泥处置规模为450吨/日。本项目不新增占地,产生的各项污染物将依托厂内现有环保治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
2、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点击查看
联系地址:**区**镇青泊村330号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传真):189****点击查看8952 邮箱:****点击查看@qq.com
3、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点击查看
联系人:许老师 电话(传真):023-****点击查看8337
Email:****点击查看@foxmail.com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1。
5、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附件1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点击查看污泥**化利用项目 |
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 |
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
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 |
(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
姓名 | |
身份证号 | |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
经常居住地址 | 省市县(区、市)乡(镇、****点击查看居委会)村民组(小区) |
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
(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
单位名称 | |
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
地址 | 省市县(区、市)乡(镇、街道)路号 |
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