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由代理机构根据候选人的业绩证明自行编辑,公示的业绩应被认定有效且加分或资格审查通过的业绩。
五、响应文件否决情况
六、代理服务收取标准及金额
按照代理合同约定收取,由采购人支付。
七、公示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异议投诉
参与本项目的响应单位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采购人)提出。发包人(采购人)应当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交易公告的项目监督机构提出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
九、联系方式
1.发包人(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上**宣家埠村
联系人:单主任
联系电话:135****点击查看5264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天目山路181号天际大厦8层803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198****点击查看3552
3.项目监督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办事处
地址:**市上**九沙大道1号
联系人:沈工
联系电话:0571-****点击查看9508